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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割以永治”!(1 / 2)

李世民对房玄龄所提出的观点,若有所思。

再次看向天幕中展示的对话框,尤其看向“人权”二字,

“房玄龄所说,朕有些明白了!诸位且看着‘人权’二字!”

满朝文武百官都随着李世民的话中意,一齐看向天幕。

接着听到李世民继续讲道:”何为‘人权’?

朕刚开始也没看明白,但听了房玄龄所讲,朕有些理解了!

这大概是关于一个人的权利的意思,可以简要概括为给一个人的体面!

孟棠姑娘所说的“惩罚犯罪好保障人权”也有同样的意思。

随着时间的发展,国家和天下黎民百姓对残暴的刑罚执行方式心中有了改变。

对一个做尽恶事的人,让其立即死亡,已经做得足够!

如果再通过施加残忍手段就不再必要!

毕竟,刑罚是为了惩罚犯了罪的人,也是为了警戒正在想犯罪的人,

还是为了保护没有犯罪的无辜者以国家的律法威严感和安全感。

就如我们现在对于炮烙和烹煮之刑就觉得没有必要,

因为,用斩首或者绞刑已经足以达到这些目的,又何必折磨犯了罪的人呢?为了公平?

诸位爱卿肯定也明白,我们对刑法要达到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只有实现公平,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那同理可得,再循序渐进,在后世的朝廷和黎民百姓的心目中也是如此!”

程咬金听到自家英明的君主给自己恍然大悟:“所以……后世设置这所谓的注射死刑而死的目的可能就是让人失去生命,对这个过程,不再折磨犯人。

他们也达到了他们想要的目的了?!”

但心中还是有些不解,“

可罪恶多的罄竹难书的那些人,这注射死刑的执行方式未免也太便宜这些作恶者了!

凌迟不更让百姓觉得合乎因果报应之说吗?”

杜如晦对着程咬金摇了摇头,“律法的第一先是为了秩序。

况且,知节可有想到,执行刑罚的残暴也会给潜在的恶人以示范?这样翻到本末倒置!”

“哦!那我有些理解了!

但为何在后世有些国家还废止了死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本就天经地义!”

程咬金心中还有这样一个疑惑。

在场文武大臣,以及李世民面面相觑,“可能是为了避免冤假错案?”

如果冤假错案为徒刑或者罚银,那释放或者赔偿就好;可冤假错案为死刑,的确不可挽回了!

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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