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孩子的父亲赶紧就回来了,并立刻报警。”
孟棠看到这里很是疑惑,这样没问题啊!
正这样想着,冯麦年又发来:“
孩子的父亲,也就是国栋,在报警之后,心中焦急,于是在肇事现场四处询问,最终打听到了肇事的人是谁。
联系上之后,约对方见面。
可双方见面之后,国栋见对方态度很不配合,心中怒火中烧。
交流不过三言两语之后,就和对方打了起来,并把对方打伤到颈部挫伤,身体上还有其他的伤情。
这我了解的不是很清楚。
警察在了解事情之后,调解协商,内容大致为——
第一,国栋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
第二,对方不用承担撞了国栋儿子的交通事故责任,孩子的治疗问题,由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父母一力承担;
第三,对方也不能追究国栋此次伤人的责任。
大概就这些,国栋要签吗?同意这样的协商结果吗?
”
浏览消息到最后,看到这里,孟棠皱眉,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大概推断得出,孩子的伤情并不太重,但是孩子的父亲把肇事者却打的很重。
不然,不会是这样的协商结果。
而冯麦年的叙述中,不知道是冯麦年自己的刻意隐瞒还是他邻居的刻意隐瞒,将这些最重要的信息刻意模糊化了。
所以,孟棠的这个推断结果也不太肯定。
如果对方肇事将孩子伤害的很重,那就是刑事犯罪,警方不会组织双方达成这样的协商结果。
而协商内容当中,连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都抹去,作为利益权衡,原因大概只有这个叫国栋的人把肇事者打的很重,甚至在刑事犯罪的边缘徘徊了。
这位父亲,选择要孩子的治疗资金,还是给自己背负刑事责任?
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会选择息事宁人。
但为避免可能误导对方,加上对方给的信息也比较模糊。
所以孟棠此时回复给冯麦年:“这个我不是专业人士,虽然是学法的,但我目前还没有通过法考,连法律门徒的资格还不具备。
不能妄下定论。
希望你或者你的邻居,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人士进行判断!”
冯麦年发来一个感谢的表情,之后就没了消息。
*
诸朝人也围观到了孟棠和冯麦年的交流。
秦朝。
咸阳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