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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反将一军(2 / 2)

白潇马上反问道:“请问被告代理人,你所说的工地领域是否受华国法律的调整?”

法务回:“在华国,当然受华国的法律调整!”

白潇继续问:“华国法律有没有规定工地领域但凡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就不成立劳动关系?”

法务没有顺着白潇的问题回答,而是说:“我刚刚说的是实务中就是这么处理的!”

白潇无所谓顺着法务的话问:“实务中处理案件是否能够违反华国的法律?”

法务这下只得回:“不能。”

白潇说:“那好,那就麻烦请你专业一点,哪怕就只有一点!”

“虽然你只是一个公司法务,不是律师,没有律师证,也不知道你有没有过了法考!这些都不管!”

“但在法庭上所说的话应当要有法律依据,而不是仅凭一张嘴只会叭叭叭,张嘴就来!浪费所有人的时间!”

刚刚法务对白潇贴脸开大,白潇的话犹如扇了巴掌!

法务的脸一下就红温了!

但法务反应还算快,紧接着说:“根据华国《劳动法》的规定,仅凭打卡记录和转账也无法认定就成立劳动关系!”

白潇开始根据法务所依据的《劳动法》进行反问:“魔池公司有没有用工主体资格?”

法务回:“当然有!”

白潇又问: “陈大柱他们有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有没有固定的薪资?”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法务只得回答:“有。”

白潇继续问:“九名原告在魔田工地上做的工作是不是魔池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

法务回:“是。”

白潇再问:“魔池公司在魔田项目中制定的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工地纪律是否适用于九原告?”

法务已经感觉到不对劲,知道自己掉进白潇的圈套了,最后再进行一波垂死挣扎,说:“这些只适用于陈大柱,不适用于其余八原告!”

“八原告并不受魔池公司管理!”

这时。

白潇又拿出了一份纸质材料,道:“审判长,我有一份证据需要举示!”

主审法官回应道:“举示吧。”

白潇道:“好的,这是魔池公司交由九十建公司存底的,魔池公司在魔田项目中制定的《魔田项目二十项安全施工制度》以及《魔田项目施工纪律要求》,上面不仅有九名原告的签章,还加盖着有魔池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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