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东北往事:小城故事> 第66章 文氏兄弟案——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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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文氏兄弟案——文良(1 / 2)

某台商兴办的大酒店生意好,文良便指派手下齐长山去这家酒店,找到经理徐某,称“文良大哥”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要用一块手表抵押“借”10万元钱。在齐长山的恐吓下,徐某无奈只好将10万元转到文良指定的账户上。此后,该酒店娱乐城开业,文良又找到徐某,声称为其看场子要收保护费,先后三次收取“保护费”39万余元。已经尝到甜头的文良一伙并不就此罢休,他们还经常去这家酒店白吃白喝。2004年一年时间,仅文良及手下等人便签单97笔,合计人民币元。

钱“欠”多了,文良不着急,因为强盗自有强盗的办法。他拿着一幅“古画”找到徐,称这幅画值10多万元,送给他顶饭费。徐某不敢不收,然而经有关部门鉴定,这幅画仅值人民币2000元。

文良犯罪团伙有明确的行动宗旨,那就是“团结一心,向社会弄钱”。他们把侵害的矛头瞄准那些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异军突起的民营企业,不择手段的敲诈敛财,疯狂无度,残忍至极。

2004年,个体基建承包商刘某欠个体户李某生意款5万元,李某找到文良,谎称刘某欠他15万元,如果文良能把钱要回来,10万元归己,另外5万元给文良。经过2人共同策划后,文良带领手下孙少平、王辉、赵春江等人强行将刘某绑架,并持枪进行威胁恐吓,逼迫刘某出具欠人民币58万元的“欠据”一张。2004年9月,文良逼迫刘某一同前往欠刘某款项的XX公司,在公司门前公然鸣枪威胁,并凭着刘某的58万元“欠据”,从该公司将58万元人民币转入自己控制的公司。将钱提出后,他仅给李某1万元,给刘某7万元,其余全部据为己有。

2005年春节前,文良等人预谋骗取某公司的钢材。几人在既无营业场所,又无税务登记,仅有一本工商执照和500元资金的情况下,将该公司109.91吨钢材骗运到B市,后以每吨2750元卖给省城一家汽车贸易公司。该公司经理李某暂未付款。文良便吩咐手下在某宾馆将李某弟弟的尼桑吉普车扣下,令李拿钱赎车。李某只好如数拿出29万元买钢材钱将车赎回。

2006年7月,文良准备在某信用社贷款180万元。他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从大鹏贸易公司骗出房照作贷款抵押后,到信用社申请贷款。因手续不符合规定,遭到该信用社信贷科科长的拒绝。文良为此怀恨在心,指派赵春江、王辉伺机将信贷科长腿打折。然而几天过去了,几个人一直未找到机会下手。文良十分恼怒,他把手下人召集到一起开会,向他们通报了近日省内发生的几起暴力案件情况,然后训斥手下:“你看人家干的多利索,你们连这点事都干不明白吗!”会后,他指派孙少平亲自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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