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1842年):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五个通商口岸,赔款2100万银元,丧失关税自主权。望厦条约(1844年):美国获得与英国同等的在华特权。
黄埔条约(1844年):法国获得与英美相同的在华特权。
天津条约(1858年):开放更多通商口岸,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
北京条约(1860年):割让九龙司给英国,允许外国传教士在内地传教。马关条约(1895年):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辛丑条约(1901年):赔款4.5亿两白银,允许列强驻军北京至山海关沿线,惩办义和团运动参与者。
- 社会僵化与变革滞后:清朝末期,社会结构趋于僵化,无法适应时代变化的需求,如洋务运动虽有革新之意,但总体上缺乏根本性的制度改革,未能挽救清朝灭亡的命运。
结论:
总的来说,清朝作为一个封建王朝,既有其辉煌的一面,也有其局限和不足之处。它的存在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揭示了传统封建社会在面对全球化浪潮时的脆弱性。对清朝的全面评价应当结合具体历史背景,既要肯定其成就,也要反思其失败,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