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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算了,这本杂志送给你俩!(2 / 2)

“我一个人来的,刚选了不久就放这了,并没有其他人看见。”

“你的意思是没人能够证明书是你放这里的吗?那就是谁拿到手里就是谁的。

古玩行里都有这样的规矩,你去摊面上买东西,只要你离了手,别人拿了都可以购买。”

戴着眼镜的男人见对方不松手,要跟他耗下去,直接用力拽了一下,“嘶啦”一声,有书页被撕破了。

“行吧!你要好了。”

书页虽然被拽破,但并没有掉下来。

戴眼镜的男人此时松开了手,说了一声,转身准备离开。

“老板!有人把你店里的书撕破了。”

小眼睛男人突然间大声喊了一句。

听见这声音,刘国明从门口走了过来。

常顺对他点了点头。

刚才两人之间的事,常顺看得一清二楚,由于事情发生的很突然,他也没来得及阻止。

跟他一样看见情况的还有几名顾客。

“是谁把书撕破的?”

刘国明问小眼睛男人道。

“就是他!”

对方用手指着那名戴眼镜的男人。

说罢,还把书放到了货架上。

这时,常顺看清楚了这本旧书,是杂志《兵器》。

“他撕破了书还想走!”

小眼睛男人继续说道。

“啥叫我撕破了书想走,明明是你抢了我选的书,我俩争夺过程中弄坏的!

你那么想要,我是让给你。”

戴眼镜的男人反驳道。

“我在你手里抢书了?你怎么证明书放到货架上就是你选的?有谁能够作证?

我之前说了地摊上买卖东西的规矩,除非你付了钱,把书放到那里才能证明是你的。

只要没付钱,你离了手,别人拿着就是别人的。

你现在把书弄坏了,那你就要赔偿,你转身离开啥意思?

再说书被弄坏了,你要我怎么买?”

小眼睛男人又说道,一下子说了很多。

这话说的也有道理,周围看着的人想想都觉得符合实际情况。

古玩地摊或者其它地摊买东西,也是这样,你总不能看了一个东西,把它放下不让别人买。

想买你就拿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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