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阳如今大约都将课本知识忘得差不多了,但对于禁毒,好似课本上有过一个章节,但也终究学的太有限了。
不过如今每一个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基因——禁毒,是人人也不会忘的。
甚至网上还时常有出人意料的段子,大义灭亲更是屡见不鲜,虽然后面发现是个乌龙。
但就这么说,假使小偷偷进主人家发现毒品,小偷都要报警的程度,可见,禁毒的教育早已经深入人心。
【以西南地区为例,1950年2月24日通令下发。
西南区于3月1日迅速发布春耕指示,严令禁止种植罂粟,同时结合反霸、减租退押等减轻农民负担,帮助农民解决,改种其他作物遇到的困难。
对于依然不听劝阻偷种罂粟者,则实施铲烟禁种。
与此同时,吸毒者限期登记戒除,烟馆限期关闭转业,严惩拒不关停者。
西南区规定:若烟馆逾期继续开业嚯隐蔽营业,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情节重大者,处十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
使种者不种,吸者不吸,然后重点卡断流通,打击制毒贩毒。让种的卖不了,吸的买不到,简称“拦腰一棍”。】
天幕下,皇帝们还是第一个听到有关后世法律的事,这一年五年听着也太过轻松了。
在皇权至上的封建时期,他们对于法律更是掌控着诸多刑法。
早前的部分时期更是酷刑严重,夏代的墨刑(黥刑)、劓刑、剕刑、宫刑乃五刑;商代的刑法除了死刑外,还有醢刑、脯刑、焚刑、剖心刑、刳刑、剔刑等等;而西周形成了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法,以及赎刑、流刑等。
大秦更是经历过商鞅变法后,以法家为最根本,有笞、杖、徒、流放、肉、死、羞辱、经济、株连等八大类刑罚。
汉朝时期经过文景二帝的调和,在汉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肉刑,汉景帝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
大唐时期的刑法相较于其他朝代,刑法比以往都要较为轻,死刑、流刑大为减少,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体系。
宋代创设了刺配刑、凌迟刑、折杖法等。
元朝时期习惯承接,后逐渐向汉代的五刑体制过渡,其死刑中无绞刑,凌迟为法定死刑,还保留了许多肉刑。
明朝时期是最残酷化的时代,不仅恢复了枭首示众之刑,并且范围逐渐扩大,还设有充军刑、发遣刑、枷号、廷杖刑制毒等;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制度,在其基础上,充军刑作为流罪的加重型,发遣刑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针对死刑还有斩立决和监候制度。
因而,基于自己朝代的刑法制度,皇帝们怎么看都觉得后世的法律过轻,把犯人囚禁在狱中,这种刑法他们有过,更强制其服劳役,总不能好吃好喝的招待吧,那和换个地方生存有什么两样。
但各朝代也对于罪行的轻重制定了不同的刑期,倒是与后世的徒刑有些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