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嘎嘎,火焰一窜接着一窜,猛烈的燃烧,几乎烧毁了一切。孙家完了。
“你现在高兴了吗?曾经的孙家,如今变成了这副模样。”孙秀红非常冰冷的对着面前这个人说道。
对面的人长相长的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穿一袭青皂色衣服。“红,你知道,我是一城之主,而你们孙家意图谋反,自然要亲自出马将你们击败。”
“叶信,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跟那些人同流合污,难道你就真的失去了那颗良心吗?我们真的没有做过什么。”
“红,直到现在,你还是那么的天真。良心良心,有什么用?良心能当饭吃吗?根本不能当什么饭吃,我早年也许会有良心,但现在我已经失去了那个良心。良心,不过只是那一个弱者的自尊自爱,是失败者与生俱来的东西。我成功,我要当上位,就必须抛弃这些东西。我,就是叶帝,就是天,就是地,谁敢把我怎么样,我就是一路顺风,杀魔屠神又奈我何?”叶信在这一刻,完全就不是那以往那种温文尔雅的模样,而是非常的狰狞与可怖。
孙秀红手提那把红色的喧嚣剑,一点一点的站起来,即使那嘴角的血液已经滴滴落地,染红了土地。“你成功也得不了百姓的心。你难道眼睁睁的看着你自己的地位被那王家钱家一步步的削弱,而最终成为他们的小兵与巴儿狗吗?”
“削弱?也许吧。我曾经也想,确实挺想。我呆在那个闷热的房间,几次三番要上去,又几次三番犹犹豫豫不敢上前;我三番五次起来,我三番五次坐下。我抬起火尖枪,拿着枪要冲过去,但是刚到院门口,左右思想,退下,退还了,罢罢罢,睡吧。我也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也许将来会有一个人带领着我,除杀掉恶贼,不过独自一人,我不会去。”
“那如果你遇到的人是几匹恶狼,你又如何?难道你就跟这几匹狼一样占了他人的家业与家族的万贯家财,而与他们为一丘之貉,一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你难道真的就是强人吗?”
“真到那一天,我也许拿上火尖枪一枪捅了那几个老大王吧!”
“原来他们养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条狼,会吞噬主人的白眼狼,狼子野心的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