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邓昌从南部学艺归来。年纪正是时候,身上还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和锐气,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憧憬。如那初升的太阳,光芒万丈,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这时候的他,心中怀揣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渴望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世界。
自从他成为一名捕快之后,他对其的热情和责任就如熊熊燃烧的火焰,无法被扑灭。每次有任务分配下来,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前去,毫不犹豫地接受挑战。无论是清晨还是深夜,只要接到命令,他都会立刻起身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起早贪黑,无一例外,在市集都还未张开之时就已在府衙等候。时有人言:“捕快衙门出奇子,昴星报日争晟曦。”
而他更为瞩目的一面是他对执法的贯彻。言必行,行必果,然后再有公正。虽说他仍是在干些鸡毛蒜皮,寻猫觅犬,逮偷抓贼的小事,但他心内明白,这是上司对其的考究,他更加卖力的干着。
终于有一日,他的上司,满人,勒逊博逊氏,把他叫到跟前,说道:“子兴,汝亦办公久矣,今交汝一大事,如若办成,当记尔一功。”邓昌回复道:“愿闻其详。”勒逊博逊氏背手踱步道:“有一大盗,乃东陵人,善掘穴盗墓,几犯多次,今岁年初,捕获归案,又于三日前逃监,据悉此人当在野猪林附近,汝便去罢。”邓昌应道:“喏。”
野猪林,乃是城外三百里的一处野林,林内多鸟兽虫鱼,是猎人安生之地。野猪林西郊有一小镇,乃是毛皮购换之场所。
正是清晨,早市开张。货物礼品,琳琅满目。早茶早点,热气腾腾。市场之热闹,人声鼎沸。人流之大,如山峦起波伏,江汉下百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