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几方狼群打得水深火热,可这和瑞恩有什么关系呢?
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这阵子他精神状态相当饱满。心想着今天是猩风第一次参加大型狩猎的日子,瑞恩特意提早睡了个安稳觉,好给她喝彩助威。只是,他打着哈欠爬出洞穴,洞外却显得格外安静,明明“太阳”还没……
怎么已经日上三竿了!
仿佛被太阳迎头重击,瑞恩只愣了一秒,立刻埋头猛冲。
他记得今天的猎场在最西侧的那片林地,以他全力奔跑的速度,只需要两分钟就能赶到,可正是因为只需要两分钟,他这次彻底的迟到才显得格外过分。等他到场,猩风已经在众狼的欢呼和簇拥中乐得找不着北了。
一头健壮的公狼直立着身子和另一同伴费劲地举着猩风猎下的椋地鼹,一边将她扛在肩头接受众狼的喝彩。猩风一边兴奋地四处招蹄,又一边紧紧攀着那公狼的脑袋。
“嘿嘿,不过是猎到最大的鼹后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啦,哈哈哈……”笑着,说着,猩风对上正喘着粗气的瑞恩,这家伙脸色复杂得很,看不出迟到的歉意占几分,“哼。”
猩风撇着嘴摆开头不再看他,继续和身边的同伴玩闹。
扛着猎物的两狼对视一眼,默契地驻足、屈身、弓背,把猎物卸了下来。
“猩风,能不能就在这里拆了它?”阿斯顿歉疚地提议,趁机重重地舒了口气,“这家伙身宽体胖成这样,只有两处可上手的地方,搬起来实在太要命了……”
猎到的大猎物必须当着众猎手抬回腹地,这是不仅是向来的惯例,也是为了彰显对猎手的尊重。可谁想到这次收获能这么大啊?现在连猎场还没走出,以力壮腕强为豪的阿斯顿都禁不住气短,想着还有近两个里格的回家路,他开始认真思考晕在路上逃避一下的可行性。
“啊,当然可……”猩风并不在意传统,反而觉得他一边扛猎物一边扛自己有点怪怪的。
“我来吧!”瑞恩从侧面挤进队形,殷勤地望着坐在阿斯顿肩头的猩风。
“你谁……”阿斯顿很不满的转头,见到瑞恩立刻拧成笑脸,“瑞恩!我当谁呢!多谢你了,这次猎物我跟你换!”
当瑞恩初来乍到时确实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风波,毕竟,一匹外来狼居然有如此娴熟的本地战姿,这很难不让狼好奇。一时间,群狼们纷纷摩拳擦掌,想把瑞恩拉来自己的领域较量一番。然而,没过多久,这场看似激烈的竞争便迅速平息了下来。原因无他,只因瑞恩所展现出的实力远超乎它们的想象。
奔跑速度、战斗技巧甚至单纯比力气,瑞恩都远远胜过其他同伴。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众狼们渐渐意识到,这家伙似乎是无法战胜的。很快,瑞恩在狼群中的地位变得稳固,凭借他老好狼的性格赢得了所有狼的尊重和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