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仇恨的种子
那些真正的奴婢,都是主家买来的。身契捏在别人手里,生杀予夺全凭主家心意。
身份的不对等决定了他们在主家面前,必须要卑躬屈膝,做事更是不敢马虎大意。
而陆家雇佣来的人不可能有这方面的顾虑,对陆母的恭敬顺从,当然全是看在高薪的份上。
既然提供了情绪价值,就不能要求人家真的如同奴婢一般的卖力干活吧。
一个奴婢的活,在陆家需要三个仆从干,合情合理吧。
陆家雇佣的这些仆从,毕竟不是真正的奴婢。
丫鬟小厮的衣服一穿,就能做的有模有样礼数周全,人家也是请专人教习过的。
这么努力的份上,拿个三倍的月例银子,也不算过分吧?
也不是人家狮子大开口,都是市场价。讨价还价是不可能的,陆家雇不起,商贾之家还抢着要呢。
当然了,像对待真正的奴婢那样,责罚打骂是不能够的。
其实只要雇佣的人能接受,也不是完全不能够。不过,那是另外的价格,显然陆母是买不起的。
奴婢既然是主家买来的,那便是主家的“私产”,同马厩里的马也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当主家手头紧的时候,发卖几个奴婢,换些银钱,也能周转一二。
当然了,这些与陆家都没什么关系。最后几个月,多挑些仆从们的错处,找由头扣些月银才是正事。
反正以后也没有银钱雇人了,还装什么大头蒜?
当陆母终于认清现实的时候,陆思贤却颇有微词。
从此以后,他的身后再也没有了随侍的书僮,沉重的书箱只能自己提着。
不仅仅遭了同窗的嗤笑,他好不容易识得几个字,以后跟谁显摆去?
“小公子真有先祖之风,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多学问,未来定能重振陆家啊。”
书僮对他的态度一向恭谨,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羡慕与崇拜,这让陆思贤很是满意。
马屁拍的真合适。
见书僮服侍的尽心,他作为陆家的少爷,闲暇之时也会指点一二。
书僮目不识丁,有这么个机会能认的几个字,也是极好的。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书僮早在村塾读了几年书,夫子甚至免了他的束修。
只因家贫,他才中断学业,小小年纪自己出来赚学费。
离开陆家后,书僮用这些年攒下的银钱潜心读书,当年就中了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