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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过往(2 / 2)

到学校里报到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去找兼职。

整个大学期间,刘喜兰就给了她五百块钱,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她自己挣来的。大四的时候她跟另外一个会跆拳道的同学合伙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开了一个少儿的跆拳道培训班,周一到周五在学校上课,周六周日两天就去给孩子们上课。

拿到第一笔分红的时候,她奖励了自己一杯奶茶。然后去金店刘喜兰买了一个金戒指,还给张同发和刚考上大学的张栋每人买一部新手机。

当她欢欢喜喜的把买的礼物送到家里人面前时,张同发和刘喜兰不住嘴的夸她,说她是懂事的孝顺闺女,比只知道要钱的张栋强了不知多少倍。只是刘喜兰在试戴戒指的时候,若有似无的感叹自己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戴上个大金镯子。

她的话虽然说得飘忽不真切,但却如种子一样落在青岚的心里生根发芽。

靠着这个培训班,青岚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有了钱的青岚给家里人花钱特别舍得。刘喜兰的金镯子、金链子都给安排上。

周明东跟青岚是大学同学,他家情况跟青岚家差不多,他爹妈的心思都在他弟弟身上。不过跟青岚不同的是,他非常的人间清醒。两个人是在大一做兼职的时候结识,然后相知相惜然后相爱。

那个时候的周明东自己过的很辛苦,但他还尽可能给青岚准备情侣之间该有的一些小惊喜。但毕竟预算有限,所以他跟青岚之间的恋爱跟周围同学比未免就显的寒酸了一些。对于这一点,周明东很愧疚。他一直都觉得青岚跟自己谈恋爱是受了委屈。

所以,毕业后进到工地干活,他很努力。也因此碰到了赏识他的一个老板,跟着那个老板,再加上青岚道馆里挣的钱,他们快速的完成了原始资金的累积。

在青岚怀上崽崽的时候,周明东跟着那个老板去了外地发展,也是这个时候,刘喜兰劝说青岚回到他们居住的城市定居,有男人在外挣钱,她安心在家照顾孩子就行。周明东也觉得跟青岚父母在一个城市的话,自己不在家的时候还有个亲人在旁边帮忙,于是两人一商量就把外地刚买的房子卖掉,选择了回青岚家所在的城市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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