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某惊慌失措,想灭火却无能为力,害怕事情败露,他选择了逃跑。
呼喊的正是酒店的服务员刘某,这一声呼喊让史某害怕不已,他掏出了那把刀。
与此同时,在房间内的李某和聂某也惊醒过来,开始自救。
当时聂某和李某在房间里面发现楼道里面起火,并且他们的门缝里面窜进大量的烟雾。
他们首先是呼救,然后打开窗进行呼救。
因为消防人员还有相关救援人员,包括酒店的管理人员及时赶到,扑灭了这场大火,并没有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史某在离开酒店后回到了宿舍,简单收拾后,迅速离开了呼和浩特。
从此过上了逃亡的日子。
史某一路逃亡,最终来到了山东省,在这里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不敢用身份证,因此他也找不到工作。
主要是以拾荒,打零工捡垃圾来维持生计。
特别贫穷,没有正经工作,天天躲躲藏藏。
案发当年史某46岁,有妻子有孩子。
这是他最牵挂的人,但他不敢联系,也不敢回去。
如今的史某已经是古稀之年。
人生的暮年阶段,他幡然醒悟,但此时说什么都显得苍白。
犯罪嫌疑人史某因涉嫌纵火罪,故意杀人罪已被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下一步法院将对其提起公诉。
冲动是一时的,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后果却有可能影响人的一生。
法不容情,触碰了这条红线,就注定要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