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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魏清安冤案1(2 / 2)

案件到了法院,魏有捞从邻近的偃师县请了律师,但法院不让参加辩护。

魏有捞没办法见到身陷囹圄的儿子。

只好反复向审判长交涉:“这可是人命关天哪,不能随便判,能不能判个死缓,人不杀,先挂着。

如果确实是他做的,我连尸体都不收,俺一家人丢不起这个脸。”

魏清安到底是怎么判决的,家人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消息,而且从未看到判决书。

经过调查获悉,魏清安强奸、抢劫一案,由河南省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巩县法院以强奸、抢劫罪,一审判处魏清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1984年5月3日。

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魏清安当日被执行枪决。

据有关人士证实,判决书下达后,魏清安拒绝签字。

要求法院出示他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等证据。

在当天行刑时,魏清安大声喊冤:“这个案子天长地久,总有一天会弄清楚的……”

魏清安在刑场喊冤后,现场负责人下令暂停执行,紧急请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

这位领导提出,从被害人提取的分泌物,经化验与魏清安血型一致,说明判决不可能错误。

最终,时年23岁的魏清安被处决。

魏有捞被通知去收尸时,才知道儿子已经被处决了。

魏清安临刑前的预言很快变成了现实。

1984年6月。

洛阳市公安局抓获了一名叫田玉修的盗窃犯。

在被判处死刑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死刑复核。

眼看就要拉去刑场了,田玉修向洛阳市公安局主动供述了他强奸、抢劫刘某的犯罪事实。

当洛阳市公安局向案发地巩县公安机关查证时,两地警方不禁大吃一惊。

强奸、抢劫刘某的罪犯魏清安已经在半年前被处决。

现在突然冒出一个田玉修,难道魏清安被冤杀?

案件迅速上报到河南省公、检、法高层,省委有关领导获悉此事后感到极度震惊。

省委政法委决定成立由省检察院牵头,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派人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魏清安一案进行复查。

现已退休的王绳祖首先接受了采访。

当年,他是河南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处长,案件的复查工作基本上由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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