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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常熟恶婆婆刀割儿媳3(2 / 2)

我调解,但我无力啊。”

最后,检方提出死刑建议,法庭择日宣判。

2011年12月2日。

法庭判决66岁的被告人刘秀英自首及赔偿部分不予采纳。

但考虑到案件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年纪又大,判处刘秀英死刑、缓期2年执行。

刘秀英在法庭上坚称自己和徐艺丽关系良好。

杀人是因为徐母从中挑拨。

这样的动机,估计没有人会信服。

很多人怀疑这是一起多人预谋杀人,刘秀英只是最佳执行人。

刘秀英年纪大,且身患癌症,在一定程度上有社会宽容,惩罚会从轻一些。

同时作为受害人家属董岗彪也可为其出具谅解书,进行开脱,并且从法律上继承财产。

徐艺丽和董岗彪居住的这套房产由徐家父母出资10万首付,夫妻二人共同还贷。

结合2011年常熟市的房价,这套房产的价值也很可观。

如果徐艺丽执意离婚,按照法律基本上至少要分走一半的房产。

如果徐艺丽身亡,其名下的财产根据顺位继承原则由丈夫、儿子和父母继承。

最终大部分都会落入到董岗彪的手里。

事实上的确如此。

从购买汽油,找准儿子出差的节点。

最后杀人砍头,行动干净利落,一丝不乱。

然后冷静选择主动走入派出所。

一个小学辍学大字不识几个、暴戾粗糙的老太太,究竟是如何制定出这个缜密的计划,且每一步都稳准狠?

感觉像是有人指点过,蓄谋已久。

既和她口中激情杀人相悖,也和她表现出来的见识相反。

很难说她法学专业的儿子到底在这里起到几分作用。

刘秀英也许已经知道自己身患癌症,用自己的将死之躯换取一套房子。

如果她再经过“专业人士”的点拨,知道家庭矛盾很难处理。

甚至还可能因为生病保外就医。

那么她就更有充足的理由对徐艺丽下手了。

其实背后她儿子董岗彪无论做了什么或者没做什么,刘秀英都是让人恐惧的存在。

我们还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刘秀英的心理。

刘秀英自私、骄横跋扈、具有极其强烈的控制欲。

要求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服从她,听命于她。

一切以她为中心,拥有绝对的统治权。

任何情感关系都以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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