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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杀人造尸配阴婚2(2 / 2)

4月13日凌晨。

陈再考等人查验尸体后,马崇华雇用杨树深驾车一同将安福红的尸体运往陕西省榆林市。

当行驶至陕西省吴起县马营路段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杜永侠辨认,确定照片上的马崇华就是当时联系自己的老路。

根据这些信息,警方找到了安福红的家,通过对其父亲和妹妹的DNA采集比对,警方证实了2016年4月13日查获的死者正是安福红。

虽然车上死者身份也得到确认,但是警方的疑问并没有解开。

为什么马崇华前后带走的两名女子都在其后不久就死了呢?

是如马崇华所说的因病而亡,还是其中另有蹊跷?

就在这时,法医关于死者安福红的检测结果出来了。

检测报告显示,死者血液内含大量有氯丙嗪的成分。

真正死亡原因就是氯丙嗪中毒所致。

氯丙嗪是一种镇定类药物,短时间内过大剂量的使用会引起药物中毒。

警方分析,刘霞的死可能不是病死这么简单,根据安福红的检测结果和在窑洞发现的物品,警方加大了对马崇华的审讯力度。

迫于铁证和警方施加的压力,马崇华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了。

2016年4月3日。

因常年奔走在甘肃、陕北一带,马崇华深知在这一带有一个习俗,配阴婚。

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他连续将两支氯丙嗪注射到刘霞的身体内,最终致刘霞死亡。

刘霞死后,马崇华打电话给司机杨树深,雇佣他的车将刘霞的尸体拉到了榆林神木,卖了个好价钱。

而这次罪恶的交易也让马崇华尝到了甜头。

几天后的4月10日。

在甘肃镇原县,马崇华故技重施从杜永侠家带走了安福红。

4月12日。

马崇华将安福红带至宁县米桥乡屈家村一废弃窑洞,给安福红注射盐酸氯丙嗪致其死亡。

4月13日。

马崇华与杨树深再次踏上了运送尸体的路程。

这次马崇华就没有之前那么幸运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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