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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班花之死2(2 / 2)

因为他们还在上学,不让被班主任发现,所以就没有告诉其他人。

聪明漂亮又懂事的女儿香消玉殒,让邓家人无比悲痛。

父亲邓超整日抚摸女儿的照片,哭诉着想求女儿回来,其他人看到也十分心痛。

18岁的花样年纪,马上就要步入大学殿堂,进入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时,却突遭如此意外。

那这起悲剧到底是谁造成的?

谁又该为此事来负责?

邓超觉得,自己孩子出事,学校方面难辞其咎,不应给王曦研如此特殊对待。

另外学校作为省重点。

女生在男生房间居住十多天,学校不可能没有任何发现。

对此学校表示,学校方面不允许学生谈恋爱。

对于把王曦研安置在办公楼居住,不能有效管理,也是一个漏洞。

随后在自己单独调查中,也了解关于王曦研的真实身份。

王曦研是学校花重金从外面请来专门作为代替考试人员。

从学生走访中,也认证了这个事实。

对于这个情况,校长矢口否认,称不好解释。

另外据学生诉说,有一次学校统计户口薄时,他看到王曦研已经26岁,但是校长却说他只有22岁。

同一个人,在不同人口中竟然相差4岁。

不管是22还是26,,20多岁的年纪不是在大学,要不就是在社会。

怎么会还在高中上学?

在邓佳母亲与王曦研通话的时候,曾明确询问过他的年龄。

王曦研刚开始模糊回答,只是说他比邓佳大好多。

邓佳的母亲继续追问下去,王曦研称自己23岁。

最后,邓母直接询问:“你是26岁吗?”王曦研沉默了一会:“差不多。”

在了解所有的信息后,邓家找学校就赔偿方面开始谈判。

但是双方在一些意见方面存在分歧,导致谈判破裂,当地县委专门成立调解组。

经过几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2011年1月24日。

死者亲属和学校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后学校赔偿给邓佳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并在本协议签字后12日内1次性付清,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

邓佳尸体由学校负责火化处理,双方当场在法庭拿到了民事调解书。

随后,死者家属通过法庭拿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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