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的明星们大多都是愿意听到别人称呼自己为艺术家,而他们也的确有艺术家的范,无论是自己的专业素养,舞台上的实力,还是人品那都是可圈可点的。
像朱明瑛老师这样的人,也真的当得起一句艺术家的称呼。
陈冬也没有让家里的人回村子里去,而是也在招待所里开了三间房出来。
这样大家也不用赶来赶去,明早可以定定心心的去参加开业典礼。
陈母和于小薇来的时候,已经把自己老公明天要穿的衣服给带了过来。
如果不是于小薇想着这件事情。陈冬怕是连身相样一点的衣服都没有。
“冬子,现在咱们家也算是有些钱了,你这衣服是不是也应该换换了。”
陈冬是因为自己身上这身的面料很凉快。最近又都是在外面跑来跑去的,所以才没有把这身衣服换下来。
可没有想到看在自家媳妇的眼里,陈冬就变成了太省吃俭用过日子了。
于小薇有些心疼的看着自己的老公。她心里已经决定了,无论陈冬会变成什么,她都会好好的爱他。
“知道了,媳妇。”
陈冬自然知道,人出门在外都先看你的穿着,然后再看人下菜碟。
还好陈冬从来不在乎这些,对于他来说衣服只要是简单大方就够了。
前世的陈冬只要站在那里,谁人不识他这位大老板,哪里还需要用衣服来给自己撑场面。自己就是自己最得体的场面。
可是他现在是毛头小子陈冬,在这个人人以衣貌取人的时代里,自己还真的要好好的装扮一下自己了。
小月月第一次住在招待所里,整个人都是格外的兴奋,什么东西在她的眼睛里,都是格外的新奇好玩。
大哥家五口人,陈冬本来是想给大哥家里开两间房,可是直接被大嫂给拒绝了。
虽然知道现在自己四弟的条件比以前好的太多了,可是有钱也不是这样的花法。能省还是要给四弟省一些才行。
于是陈冬一家三口住一间,老爸老妈带着大哥家的老大住一间,他们两口子带着两个小的住一间。也算是可以了。
陈冬给大家定好了时间,大家明早七点就去店里,他要在九点十八分正式开业。
陈冬看着自己媳妇哄着月月强制睡觉,就觉得格外的好笑。月月也还挺识货的,特意让她妈妈把自己那件签了名的连衣服,好好的保存起来。
陈冬倒是没有想到,月月竟然还是朱明瑛老师的小迷妹。
这会还没有什么计算机,所有的合同都是手写一式二份。陈冬特意去前台要了复印纸来,这会的合同还很粗糙。只要盖上公章就可以了。
陈冬写的这份合同也是很简单,承诺他们会按时付清代言费用,朱明瑛老师需要在代言期间,配合金大福金店的每季上新首饰的宣传,包括拍宣传的照片和广告,金大福也会按每次的演出支付相应的报酬。签约代言费是一年五千元,每年会按情况递增,直到双方不合作为止。
每次拍宣传照片的费用是一千元,时间在二天以内,拍广告的时间在三天以内,每次是二千元。这是在代言费的基础上,另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