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地方豪门甚至强大到能和治理国家的行政者抗衡,那不是割据一方的反贼又是什么?已经不是一般家族了,必须出重拳!
国法就是用来维护地方民众利益,使其更多去接受完全平等、完全统一的调度和安排,也要遏制地方权力违法欺压民众。保证全国上下家家户户都衣食无忧繁荣昌盛。
然而,在1446年的大秦,当国法实行的第一刻开始,反倒是触犯了其余各镇的利益所在。
他们没有国家,正因为如此,他们也可以说是地方豪门,处于高于民众的阶级。
这些镇长、城主们不愿接受秦法所令,有一天居然要高于自己发号施令的结局。换句话说,有的人是害怕秦法残暴、可有的人是眷恋自己的地位,不想被人戴“紧箍咒”。
正因如此,局势越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