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尽管变得更加复杂,但万事不离其宗。
叶玉梅坚持不撤回诉讼,不接受调解,因为她相信自己是对的,做为一名新闻媒体人,这是行使自己的最基本的职责,是对人民大众负责任的行为,自己也是问心无愧的。
如果是因为对方是政府部门,就不敢写真实的事情,不能说真心话,大实话,那就违背了新闻的基本原则,触碰了自己的底线,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允许的。
省高院领导见叶玉梅绝不妥协,不让步,也只能作罢,自己只是个传话筒,不必要介入到事情中,麻烦的事情还是少惹,况且双方都是自己惹不起的,不过还是从心里佩服叶玉梅的职业操守和素养。
省高院领导打了电话给最高法院唐一民,将事情的结果告诉了他,唐一民一听到是这个结果,有些意外,心里想着:一个小小的记者而已,真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了,敢这样跟政府对抗,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既然不识抬举,那也就不会再对她客气了,要让她知道什么是特权,以及特权管制下的法律,让她明白明白做人做事是应该遵守什么。
唐一民这样的老狐狸,混官场几十年了,什么事情没经历过?处理事情,无论是从公还是从私,都能做到游刃有余的,让外人无可挑剔,所以几十年来,官路享通,不断升迁,从一个基层法院的临时工,到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只用了二十五年时间,可谓是跨跃式的升迁之路。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因为收了马广南送的郑板桥真迹画,介入了这桩官司,想以权谋私,最后却是落得一无所有,进了监狱,端了班房,去踩缝纫机了,这是后话,暂时不表。
叶玉梅也将拒绝的事情告诉了叶山峰,叶山峰听后也是大为赞同的,做人就得有骨气,做事情就得有底线,不能因为对方实力强,就屈服了。
叶玉梅被叶山峰夸了一通,但没有提及帮她的,叶玉梅也没有开口要求帮忙,其实知父莫如女,叶玉梅知道,自己就是不开口,老爷子也会把自己的事情放在心上的,何必多个形式呢!
星期一,《中华日报》头版刊发一篇署名文章,《权大于法吗?!!!》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也引起了上层领导的关注,同一个作者,在同一报刊上,先后发表了不同的两篇文章,不但揭露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丑陋邪恶的事情,而且还揭露权力机关以权代法,干涉法律的公平公正,在群众中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动摇了人民大众对法律法规的信任,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事件了,而是一件影响深远的事情,处理不好,会引起全社会对政府不信任,不满意,不支持等现象。
真的出现了这样的局面,那可是非常严重的事情,民心所向,是我们国家的立足之本,没有人民大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政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虽然这事情只是小范围之内的人知道,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高层立即作出指示,由最高政法委部门负责牵头,司法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执法小组成立,经过讨论研究,由最高法院和双方高等法院,组成三方,在指定地点,指定的时间,来个三堂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