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商场,两个人肚子都有些饿了,便沿着宽广的马路一边逛街,一边找吃饭的地方。
大饭店他们是绝对不敢进的,里边东西死贵死贵的,他们兜里可没有那么多的钱。
县城花红柳绿,非常繁华,到处都悬挂着各色标语和各种五颜六色的气球。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人们都穿着各色时髦的服装,男的潇洒帅气,女的时髦靓丽。
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播放着邓丽君等港台歌星好听的流行歌曲。
这里和自己生活的小山村相比,简直如同天堂一般。在这一刻,春华心里非常、非常羡慕城里人的生活。她暗下决心,总有一天自己也要成为城里人中的一员。
她的胸中有一头猛兽在蠢蠢欲动:这才是人过的日子!我也要进城,我也要过城里人的生活,有滋有味,多姿多彩。她的心田里有一粒种子在孕育,在发芽,在适当的时候,就会成长为参天大树。
农村显然不是她木春华想要的生活。是的,她确定,那不是自己想要的,就这样在农村生活一辈子,她不甘心。
实际上,这并不是春华贪图享乐,爱慕虚荣,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是每一个人都应有的权利。春华认为自己也有这样的权利,她要把自己的梦想变成现实。
但她也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幸福生活从来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需要自己努力脚踏实地一步步去争取。尽管她不想回农村过那样清贫的苦日子,但要改变着一切,就需要自己付出艰辛的努力,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而这,远不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实现的。
两人走着走着,看着马路上那些青春靓丽的青年男女,一个个牵着手亲亲热热,卿卿我我,甜蜜幸福的模样,两人对视一眼,不禁微微一笑。然后,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他两人的手便不自觉的就碰到了一起,相互紧紧的握住,再也不想分开。
就这样,两个人手拉着手儿,毫无目的的逛起街来。奇怪的是,这时候他们的肚子居然都不觉得饿了。
脸红心跳的两个人,脚底下就像踩着棉花一般,轻飘飘走了好长的一段路程,好像都忘记了要找饭店吃饭的事情。
这个时候,在他们的身后,慢悠悠晃过来一辆自行车。骑车的是一个流里流气,穿着花里胡哨的年轻人。
他留着长发,戴着一副灰色蛤蟆镜,上身穿着花花绿绿带格子的花哨上衣,下身穿着喇叭裤,两条裤腿却是一红一白,脚蹬一双白色火箭鞋。更奇葩的是,他头上还戴着一顶小小的黑色礼帽,那模样,要多搞笑有多搞笑。
这人自以为很潇洒的坐在车鞍子上,将双手交叉在胸前,卖弄的故意不用手扶车把,晃晃悠悠蹬着自行车慢慢前行。
当他晃过柱子和春华身旁时,看着他们土气的穿着和举止,就知道是农村人。大概觉得乡下人好欺负,他便单脚着地,停下车子,扭过头撮嘴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出言讥讽道:“嘿嘿嘿,一对土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