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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骷髅头诵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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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晌午,李顺寻到镇外的普照寺。朱漆山门剥落大半,露出底下的青砖,门匾上的“普照”二字蒙着灰,被鸟屎糊得斑驳。跨进门槛,佛殿里的三世佛蒙着蛛网,香案上积着厚厚的灰,供果早成了黑炭。

“施主可是为那骷髅而来?” 沙哑的声音从殿后传来,李顺回头,见个灰布僧袍的老和尚拄着锡杖,补丁摞补丁,脚指头从草鞋里探出来。“大师怎么知道?” 他惊道。老和尚叹口气:“贫僧慧明,原是南宋遗民,避世在此。那骷髅每夜诵经,贫僧听得真真儿的——他叫王启,是个痴人。”

在禅房里,慧明揭开了往事:“五年前,县太爷的小舅子赵三,强抢卖菜的翠娘。王启是翠娘的远房表哥,读了些书,便写状纸告到县衙。谁料赵三给县太爷塞了百两银子,反诬王启‘惑乱民心’,重杖四十,死在牢里。他爹娘卖光田地想收尸,衙役却扣了棺木,把尸首扔到乱葬岗。”

李顺攥紧拳头:“就没人管管?” 慧明苦笑道:“鞑子官只认银子,汉人的命,贱如蝼蚁。前儿个有个喇嘛路过,说这骷髅诵经是‘执念成魔’,要放火把它烧了,贫僧拦着,说再等等——没想到等来施主你。” 他浑浊的眼珠望着李顺,“施主若真想帮他,需查清冤情,让他走得安心。”

第三日,李顺揣着半张血书,守在桃源县衙的青漆门前。辰时三刻,县太爷的四抬轿终于晃出来,轿帘一掀,露出张满是横肉的脸,耳后还夹着根孔雀翎——这是蒙古人常戴的装饰,彰显身份。

“大人明鉴!” 李顺扑过去,把血书高高举过头顶。轿子里沉默片刻,伸出只戴碧玉扳指的手,接过状纸。可还没等他开口,旁边的通事(翻译)已喝骂起来:“大胆刁民!惊扰官驾!” 几个衙役上来,把李顺按在地上,要打板子。

“大人!这是王启的冤状!他死得冤啊!” 李顺挣扎着喊。轿子里传来不耐的哼声:“汉人的官司,找汉官去!” 通事又补了句:“想申冤?先交三钱‘通禀费’!” 李顺摸出钱袋,只剩十几个铜钱,衙役啐道:“打发叫花子呢!” 一脚把他踹翻,顺走了货担里那尊泥金佛像——那是他从大都城郊收的,本想卖给信佛的蒙古人,如今却便宜了这些泼皮。

李顺拖着发软的腿往回走,却在镇口遇到个青衫落魄的书生。那人脸白得像张纸,补丁里还透着墨香,见李顺背着货担,眼睛亮了亮:“兄台可卖笔墨?” 李顺摇头,却听他叹道:“我爹原是账房先生,被赵三逼得悬梁,如今我想写状纸申冤,却连墨都买不起。” 说着,眼眶便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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