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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后娘养的(2 / 2)

后来就来到了这里。

嫁给人家女儿,做了上门女婿。

接了老丈人的班。

有了工作。

虽然算不上什么好工作,只是一个伙计。

但他再也没有遇到欺骗。

媳妇儿这边的一家人,把他当自己人。

吃肉老丈人和丈母娘,还有他媳妇和他一起吃。

他就彻底的改了姓。

和媳妇儿姓了一样的,成了一家人。

可这是后娘呀。

可二嫂的父母是亲的呀。

怎么就这么严重呢?

只认男娃,不认女娃。

男娃是宝,女娃是草。

这也是现在的社会,要是以前的社会,像二嫂这样的,不得给卖给人牙子。

没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江秀在刚开始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的二哥很勇敢。

救了一个人,一条命。

但是越相处的时候,就越会觉得。

不该这样的。

明明生存条件比自己家差的很多。

可是顾立夏不止学习优秀。

她可以和不认识的供销社售货员打成一片。

甚至买了那么多的碎布头。

反正江秀的记忆里,自己家从来没有买到过碎布头。

上班以后,也没有人议论过她上班不积极。

还有人夸过说江家这媳妇娶的好。

甚至很多人在私底下和江秀说过。

让她和自己二哥把钱藏起来,防着点顾立夏。

在那样家庭长大下的女孩子,也有可能一样重男轻女,甚至把娘家当成自己的退路。

会偷家里的东西,偷家里的钱财,往娘家搬。

可是江秀知道,没有。

以前江秀的大哥不能说完全不会做饭。

但也不常动手。

只会主动清洗锅碗瓢盆。

江父会做饭,但是做的也一般。

打从二哥学会做饭以后,就是江文做饭。

江秀自己主动学了做饭,从九岁开始。

兄妹两人放学以后,飞奔回家,一起合作做饭。

但是怎么说呢,食物也不充足的情况下。

再加上只有那几样固定的调料。

读书的学生的一天,过的也是很充足的。

比如说江秀,早上起来做了饭吃了,飞奔去学校上劳动课,然后上语文数学。

下午去了,先上各门课,然后继续劳动课。

回家以后要先写作业,趁着天亮。

家里虽然接了电灯,但是基本上不怎么用。

一年的电费也不超十元。

这个时期的电费非常的便宜,四分钱1度 ,大部分人家用的15瓦或25瓦的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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