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就来到了这里。
嫁给人家女儿,做了上门女婿。
接了老丈人的班。
有了工作。
虽然算不上什么好工作,只是一个伙计。
但他再也没有遇到欺骗。
媳妇儿这边的一家人,把他当自己人。
吃肉老丈人和丈母娘,还有他媳妇和他一起吃。
他就彻底的改了姓。
和媳妇儿姓了一样的,成了一家人。
可这是后娘呀。
可二嫂的父母是亲的呀。
怎么就这么严重呢?
只认男娃,不认女娃。
男娃是宝,女娃是草。
这也是现在的社会,要是以前的社会,像二嫂这样的,不得给卖给人牙子。
没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江秀在刚开始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的二哥很勇敢。
救了一个人,一条命。
但是越相处的时候,就越会觉得。
不该这样的。
明明生存条件比自己家差的很多。
可是顾立夏不止学习优秀。
她可以和不认识的供销社售货员打成一片。
甚至买了那么多的碎布头。
反正江秀的记忆里,自己家从来没有买到过碎布头。
上班以后,也没有人议论过她上班不积极。
还有人夸过说江家这媳妇娶的好。
甚至很多人在私底下和江秀说过。
让她和自己二哥把钱藏起来,防着点顾立夏。
在那样家庭长大下的女孩子,也有可能一样重男轻女,甚至把娘家当成自己的退路。
会偷家里的东西,偷家里的钱财,往娘家搬。
可是江秀知道,没有。
以前江秀的大哥不能说完全不会做饭。
但也不常动手。
只会主动清洗锅碗瓢盆。
江父会做饭,但是做的也一般。
打从二哥学会做饭以后,就是江文做饭。
江秀自己主动学了做饭,从九岁开始。
兄妹两人放学以后,飞奔回家,一起合作做饭。
但是怎么说呢,食物也不充足的情况下。
再加上只有那几样固定的调料。
读书的学生的一天,过的也是很充足的。
比如说江秀,早上起来做了饭吃了,飞奔去学校上劳动课,然后上语文数学。
下午去了,先上各门课,然后继续劳动课。
回家以后要先写作业,趁着天亮。
家里虽然接了电灯,但是基本上不怎么用。
一年的电费也不超十元。
这个时期的电费非常的便宜,四分钱1度 ,大部分人家用的15瓦或25瓦的的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