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在做作战参谋时,只是一个兵,撑死了也就是个将才,可现在已经坐在了帅才的位置上,叶枫能有今天的地位,除了运气很好能够在无数次任务中囫囵着回来,他的头脑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叶枫明白,魏坤很懂自己,不过在战场上说不定什么时候,一颗子弹就把魏坤带走了,人生能得一知己不易,想到这些,叶枫未免有些伤感,也有了几分英雄惜英雄的意味。
“呵呵,老大,不管做什么,都是自己选的,哪怕给自己碗里夹了一个不爱吃的鸡屁股,也要绝不后悔的吃的津津有味。”
魏坤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想告诉叶枫,自己不怕死,从军这条路是自己选择的,虽然这条路很苦,但是自己不后悔,魏坤太懂叶枫了。
叶枫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魏坤瞬间能明白叶枫的意思,魏坤真的是聪明的不像话。
“对了老大,听你说一周之前就预订了地方,咱们去的地方应该挺高级的吧!不知道有没有烤鸡屁股?说的我都馋了。”
……
这个死胖子整天这个样子,一般人看来魏坤就是一个整天想着吃,头脑简单笑嘻嘻的胖子,不过叶枫却明白一个道理:真正聪明的人,大部分时间都在装糊涂,而被人说成大智若愚的人,十个有十一个是真正的傻子。
“哈哈哈,到了那里你就知道了,魔都烧烤界的隐藏巨鳄,绝对是你吃过最好吃的烧烤!”叶枫也笑嘻嘻的和魏坤扯起了皮。
“呦呵,那还真稀罕,烧烤这东西我常吃,不过要说最好吃的,那还得是东北的烧烤,真叫一个回味无穷。老大你知道吗?几年前我去过一次东北,一个几百线的小县城,就是一家小的不能再小的烧烤店,不对,烧烤店都算不上,顶多说是一个大一点的路边摊,烧烤的香味能传出去二里地,我进去一尝,哎呦,那真叫一个香,味道真的绝了!多少年了,我一直想着再去一次东北,吃一顿正宗的东北烧烤!对了,老大,我们要吃的不会就是东北烧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