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人?"
陈浩愣了一下,随即想起了王总。
那日在酒店里,王总亲口承诺,要请自己代言一部剧的角色,可是,自己却拒绝了王总。
"嗯,我考虑一下。"
"嗯,我等陈总消息。"
"好。"
挂掉电话,陈浩思索起来。
王总说的很对,自己在娱乐圈也算是小有名气了,虽然拍摄过一些小制作,但是那毕竟是偶像剧,对自己没有任何吸引力。
而且,那部电视剧也只有十万块钱的投入,还是在拍摄初期,而自己这部电影,至少有十几亿投入,还有几百个主创。
自己的收益,肯定远超电视剧。
而且,自己还有一家网络公司,还有一家影视公司。
这些资源,足够支持一部大型的电视剧了。
只是,自己的性格,似乎不适合那种场合。
想来想去,陈浩决定拒绝。
"喂,小倩,今天晚上我有个应酬,可能没法陪你吃饭了。"
"嗯,没关系,你忙你的。"
李欣雨说道:"我知道你很忙,你的事情比较多。"
"嗯,你也注意安全,早点休息。"
"嗯,好。"
"拜拜......"
"拜拜......"
......
晚上七点。
"陈总,您的车到了。"
李欣雨的助理在外面敲了敲门。
陈浩应了一声,便开门走出了办公室。
"李姐,今天我可要多亏了你啊。"
陈浩说道。
"陈总,客套话就别说了。"
李欣雨笑道:"对了,这是你需要的东西。"
李欣雨递给陈浩一个盒子,说道:"这是一条项链,是一颗钻石,这颗钻石可是我在巴黎买的,价值三千多万。"
"这么贵重。"
陈浩笑了一下,接过李欣雨手中的盒子。
他打开盒子,一条镶嵌着红宝石、绿宝石、黄金的水晶项链便呈现在眼前。
"真漂亮。"
陈浩说道。
"那当然了,我可花了好久才从国际珠宝商那里得到的,可不便宜。"
李欣雨笑着说道。
"李姐,你真是太客气了。"
陈浩说道。
"好啦,我们上去吧。"
李欣雨说道。
"嗯,你先坐电梯上去吧,我走楼梯。"
陈浩说道。
"行吧。"
李欣雨说着便走向了电梯。
陈浩走到六层,来到长风所住的那栋楼的楼顶。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夜幕降临,星空璀璨,仿佛是天地之间唯一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