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瘦的,黑黑的,总是低着头。
身上穿的补丁衣服,脚上穿着的也是一双草鞋。
那个寒酸样子,一般人远远看到一眼肯定不会看第二眼。
那时候的我呢。
是县府办的人,走哪儿那都是官,乡里的干部谁不是马上过来递烟,讨好?
农村里那么多姑娘抢着嫁给我。
我是那么多光鲜亮丽,可人生就是这么可笑。
短短几年时间,角色就可以互换。
那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我追董心雨,那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现在呢。
别人只要听说我曾经追过董心雨,都是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
很嫌弃的望着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心里的那股子嫉妒的怒火冒的更加浓烈。
开口说:“刘海并不是一开始就很有钱,他以前不过是他们村里的一个混子。”
‘好吃懒做,人见人嫌。’
“董心雨原本是他名义上的嫂子,到了他们家里后,日子过得很苦。”
“他们家全靠董心雨一个人支撑。”
‘那时候的她,一直都在饿死的边缘挣扎,我能够追她,那是他的福气。’
“别忘记了,我以前是县府办的干部。”
感觉到了李志身上的不服气后。
这人突然一把抓住了他头发:“我他么刚刚和你讲什么了。”
“一转眼就忘记 了吗, 做狗,那就应该要有一个做狗的样子。”
“别特么这个语气来和我说话,你还不配,明白了吗。”
另外一个人也 恶狠狠地盯着李志,真把他当成了一条狗。
李志脑子很是冷静,但这家伙身上亡命之徒的气质越来越浓烈了。
突然掏出了自己口袋里的匕首,然后直接比在了这人脖子上。
冰凉的感觉,顺着脖子传入到心神。
抓着他头发的小老弟,脑子突然清醒。
感受到了李志身上的那股子亡命之徒气质后,赶紧松开了手。
开口说:“兄弟,开个玩笑,不带这样子的吧。”
“把匕首放下,我们有话好好讲,不要冲动。”
另外一个人在边上也突然不敢讲话了,冷冷的望着李志。
李志盯着这家伙的脖子,呼吸开始变得很是急促。
有那么一会,他真的想试一试,用刀子划开这人脖子的感觉是什么。
也想知道,杀人是什么滋味。
好在他清楚,自己今天的主要目标是董心雨和他的两个孩子。
所以他在准备割开这家伙喉咙的一瞬间,脑子最终还是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