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陵江的媒体再跟着起哄,市高法在遭遇【胳膊肘往外拐】的社会舆论炮轰下,还有没有可能“我们就是扛着被误解的风险,也要执行最高法的【异地委托执行优先的通知】,替外省法院实施代位强制执行”,还真不好说。
恐怕这也可以理解为,“当政治环境与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在中国当今社会,没有人会选择【死抓住经济利益不放】的原因”。
事实上每当遇上这样的情况,洪海侠总会利用自己能拿得出来的现金,去支撑【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的处世逻辑。
他总是会做出一些让兄弟们觉得,他真不像是个商人的怪异举动。
诸如收服屈元强,支持孟鸿飞,借力糖城警方,甚至是暗助曹挺进等等,貌似与强制执行景阳酒店经营权,毫无关系的举措。
冷静下来,在听说有黑白两道追捕追杀时,他也敢于使出“大隐隐于市”,这样大胆且不矢缜密的“灯下黑”路数。
性急起来,也会因为关心则乱的忙中出错,听信阳律师的片面之词,然后就忙忙慌慌地去招惹曹挺进,这样愚蠢而冒失的举动。
有哲人说,“人生之中,有些错误是可以犯的,因为错了也还有机会弥补,有些错误是不能犯的,一旦犯了,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洪海侠也说:“有些人是可以得罪的,得罪了,大不了不相往来,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得罪了,你就会终生感觉有双眼睛在暗中窥视。”
洪海侠知道接过景阳酒店的经营权才是考验自己的开始。这也是他未雨绸缪,主动去巴结时任中区公安局局长曹挺进的初衷。
即便是后来他知道了曹挺进很精于算计,他仍然不拒绝往来。原因很简单。他知道曹挺进这种人最大的特点是重权势,最大的优点是忠于职守,最难能可贵的是很正直,虽然圆滑,但嫉恶如仇。
他可以在撼不动邪恶之时,他可以为了保全自己而装糊涂,但绝对不会与之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