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霞城多食牛羊,林念以前吃烤羊肉时,由下人分切装盘后才送上桌,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一只完整的烤羊肉。
花月一手拿着小刀,一手拿着筷子,目光灼灼地盯着炭火上的羊肉,一整个蓄势待发的大动作。
小福和王照也虎视眈眈。
林念在外人面前习惯装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尽管他也非常想加入到夺肉之争里。
碍于颜面,他矜持极了,只浅尝了一口彩霞城特色的葡萄酒。
甜滋滋的,像是果子水。
花月:“好了吗?”
殷呈:“没有。”
过了一阵。
花月:“好了吗?”
殷呈:“没有。”
又过了一阵。
花月:“好……”了吗?
殷呈抢答:“没有。”
就在三个小哥儿望眼欲穿之际,总算听到了如仙乐一般的四个字。
“可以吃了。”
花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夺了最嫩的羊排。
王照次之,抢夺了一个大羊腿。
小福割下烤得脆脆的皮肉,咬一口满嘴油脂的焦香。
花月将羊排夹给林念。
“王君,你尝尝,可好吃了!”
林念有些受宠若惊,这可是花月啊,哭泣的时候都不忘记啃糖糕的花月啊!
殷呈踹了花月的凳子一脚,“殷勤都让你献了,我献什么?”
花月捧着羊棒骨正准备大啃特啃呢,就突然连人带凳子转了半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