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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缉捕(2 / 2)

刘庸的亲信低声议论着,显然对陶俊浩的突然离开感到困惑。

作为目前县内最高长官,陶俊浩的态度出乎他们的预料。

他的淡漠和决绝,似乎在表明,对于魏忠义的事情,他并不打算插手。

“大人,我们接下来该如何是好?”亲信再次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安。

刘庸深吸了一口气,缓缓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坚定的光芒:“陶大人既已表态,我们便按国法办事。魏忠义犯下的罪行,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

他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官袍,然后大步走出了房间。

身后的亲信们相互对视一眼,也迅速跟了上去。

他们知道,刘庸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将魏忠义绳之以法。

……

怀义县衙外,人群熙熙攘攘,一张鲜红的告示贴在最显眼的告示墙上,吸引了众多百姓围观。

衙役们分列两旁,维持着秩序,确保百姓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告示上的内容。

怀义县正堂 逮捕令

兹有怀义县民魏忠义,犯下滔天大罪,其行径人神共愤,天地不容。

据查,魏忠义于昨夜,弑杀其父魏墨,屠戮全族,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已触犯我朝刑律,构成弑上大罪。

本县尉刘庸,奉天承运,代天巡狩,依律执法,特发此逮捕令,命各地官府、巡捕、乡勇及忠良百姓,一经发现魏忠义行踪,立即拘捕,不得有误。

如有隐匿不报者,以同罪论处。

魏忠义特征如下:

年龄:三十有一

性别:男

修为:升龙境

……

凡我朝子民,当以忠孝节义为先,魏忠义之行为,已背弃人伦,丧尽天良。

本县尉郑重声明,凡有功之人,本官将亲自嘉奖,并确保其安全无虞。

同时警告,若有隐瞒、包庇或助纣为虐者,一经查出,严惩不贷。

今发此令,望各地官员、士绅、百姓,同心协力,共擒此贼,以正朝纲,以儆效尤。

此令!

怀义县尉 刘庸 (县尉印章) 天启年七月九日

告示上的悬赏令一经公布,整个怀义县顿时沸腾起来。

告示一经贴出,怀义县的空气中似乎也凝固了几分。百姓们围在告示前,窃窃私语声逐渐汇聚成一股声浪,涌动在每个人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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