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现场的照片,你看一看。”汪新拿出了两个小纸袋,放在王言面前,“这个是第一次我们在车上发现残肢的那一次,最后找到的尸体。这个是第二具尸体,两次作案时间相隔两个月。这张就是那个丁贵安的照片,你看他胳膊上有个义字,和第二具尸体胳膊上的一样。
而且这个人跟丁贵安一样,都是b型血。所以综合来看,我们暂时认定,这个人就是丁贵安。另外就是这个手势,单独翘着小拇指,我还没研究明白是什么意思。”
汪新叹了口气,说道,“这案子按理来说,不应该是咱们的。是哈城的,胳膊是从哈城过来的,受害者也是哈城的。可他们那边不接,又是咱们发现的,这就落到了咱们头上。”
王言翻看着照片,笑着说:“咋的,有案子还不高兴啊?再说这资料这么全,人家也尽心尽力了,他们肯定自己也查着呢。”
“咱们又不缺案子做,这还是没头没尾,随机杀人作案的,到现在也没什么头绪。你看出啥来了?”
“这个凶手已经杀人杀出瘾来了,他是故意杀人找刺激的。”
“怎么看的?”
“不管这个手势是什么意思,连续两具尸体出现这个,而且两人没有丝毫联系,也就是你刚才说的随机作案。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就只有这么一种解释了。卷宗记录,死者身上财物丢失,说明他是求财。
第一具尸体致死原因为后脑遭受重击,凶手分解尸体的手法也极其粗糙,中间还换过了工具。先是刀,后是斧,最后还把锯整上来了,刀斧痕迹先乱后齐,说明他开始手法生疏,内心慌乱,行事仓促,后来渐渐的沉迷其中,心态也稳定下来。
到了第二具尸体,一刀割喉,干脆直接,这就是奔着杀人来的,当然死者身上的钱财也被搜刮干净了。两个胳膊的手势,将前后两具尸体联系在一起,毕竟这种巧合几乎是没有的。从而认定是同一人作案,而且作案手法在升级。
第一次他抢劫失手杀人,第二次他是杀人劫财。不出意外,要不了多久就会第三次作案。”
马魁点了点头:“我们也是这么判断的,不过没有你说的那么细致。那你觉得这个手势是什么意思?”
“就是正常意思。”
“正常是什么意思啊?”
“别想那么复杂。”
王言倒是没怀疑汪新装傻,想的多了,也就想不到简单的事儿了。
他比起了大拇指:“这个,是牛逼,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