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阿尔托莉雅的能力,要运营一本漫画太容易了,甚至是悄无声息,就利用网络上的一些手段引流过来。
由阿尔托莉雅搞出来的漫画,已经不能说是画出来的,完全可以说是直接复刻出完美版本,怎么精致怎么来,甚至每一张都可以作为壁纸来使用那种。
而且她的画法偏向日式一些,没有国漫的那种水页数行为,一个版面就画三分之二的星空图,剩下三分之一画个人,旁边写上一句小字,今晚夜色真美,就是一页。
完全就是科学的配比,完美的配方,该多的时候多,该少的时候少,在塞下足够内容的前提下不会让人觉得太密集。
得益于这些操作。
哪怕刚上线不久命运之夜这本漫画就已经有了足够的点击,普通读者可能就是看个点击量,但网站后台肯定有更精确的数据,因此百信漫画编辑部很快就注意到了这本漫画。
至于签下这本漫画的编辑,也是在不断翻看漫画页面,看着不断增加的评论和漫画页的吐槽,内心狂喜。
签约的漫画出成绩,他也能得到好处,先不提奖金的问题,如果手下有一些优秀的作者资源,自己的级别也可能升一升。
正兴奋着呢。
负责整理合同的部门员工就发现了问题。
虽然一天要处理的合同很多,但其实加入这个行业就明白,别看合同条款一大堆,但要看的无非也就是那几条,分成或者版权的问题,毕竟是自己公司发出的签约合同,不可能被人修改,只可能出现一些发错合同,这种微乎其微,少到几年都难得一见的情况。
但很明显,出问题了。
负责整理合同的员工打开网页看了一下,发现命运之夜这本漫画的浏览量一直在走高,尽管还上不了排行榜,但也距离不远了,稍微翻看一下内容,就知道这部作品本身很优质,看现在的数据,绝对是能火那种。
他当即将事情上报给审核部领导。
领导看了一眼,皱眉道:“编辑部是干什么吃的!怎么会把放弃版权的合同交给对方,立刻通知编辑部,让他们赶紧联系作者,就说合同弄错了,重新签订一份!”
大平台有大平台的底气。
倒不是故意欺负阿尔托莉雅,而是作者本身没有开发版权的能力,或者售卖版权的渠道,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作者自身要有能力运营作品,卖出去版权,估摸着都得是最顶级大神才行。
所以只有顶级大神合同是不要求版权的,但新人绝对不可能这么做,因此在百信漫画内部看来,这只是一个小失误,让对方更换合同就行了。
消息很快传过来。
阿尔托莉雅心情顿时不好了。
换合同?
新合同她一眼就看明白了,非但销售提成少了,就连版权也要交给对方,顶多卖出后给自己分点,这摆明了就是想抢自己的漫画啊!
开玩笑,我还有后续的游戏开发计划,动漫化计划,周边开发计划呢!要知道圣杯战争可不止一次,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内容体系十分庞大,她怎么可能将版权拱手让出。
要知道她当时就是看准了这份大神合同比较优越,合自己胃口,这才选择了这份。
所以这根本不是对面拿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