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宁点点头,说道:“办法嘛,也很简单,我们一百人,直接突袭曹军军营,也不必击杀曹操。只用将他的军营杀个对穿就行。为方便我们回营,我们出门时绕点路,到曹营东面去。而后从东向西,杀穿曹营,而后直接回归我荆州军大营。”
不愧是奢侈的豪侠盗匪出身,甘宁这话,说得是豪情万丈,在他眼中,数万曹军精锐驻守的曹军大营,就好像是菜市场似的,他可以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穿过去。
只要是脑子没有坏掉,都能明白,若是真的按甘宁所说,就这样杀进曹营,结果只怕是有去无回,有死无生。
见众人迟疑,面露难色,甘宁哈哈大笑,说道。
“如今我甘宁已是定武军中郎将,主公厚待之,为了主公,我何惜此命。只是可笑,我以为我精挑细选出来的百人精锐,即便是比不上主公身边的颂卫营,但也应该一个个都是干大事的英雄好汉。可结果,到了关键时刻,却又畏畏缩缩,哈哈哈哈!”
大笑之后,甘宁把碗中的清远香一饮而尽,摔碎了瓷碗,大喝道。
“今夜,我甘宁就要去劫营了,即便是只有我一人,我也要去!不怕死的,就跟着一起来,不谈报效主公,就算是为了自己扬名天下,为了自己的一腔血性,是好汉的,就来!”
接着,甘宁又冷哼一声,继续说道。
“诸位不是我从益州带来出的老部下,就是原来战死部下的后继之人,看在多年的情分上,怕死的,我也不逼迫你们了,但今夜之后,也就不必再相见了。”
“将军身为上将,且不惜命;我等又有什么好迟疑的!我跟将军去!”百人中,一个伍长喝完了酒,摔了酒碗。
“我也去!”
“我也去!”
“告诉俺娘,俺不是孬种!”
“老子不怕死!”
一个又一个的将士,喝下了他们眼中的“绝命酒”,摔碎了酒碗,把心一横,决定跟着甘宁去玩一次命。
决定,跟着甘宁去疯狂一把。
“好!”甘宁见状大喜,把早就准备好的一百根白鹅翎分发下去,让将士们全部插在头盔上,以方便辨认。
而后,所有人悄悄地绕到了曹军的东面。
寂静的夜里,月光洒在大地上,是那么的平静,树林中,依旧可以听到鸟鸣和虫叫。
甘宁的这支百人精锐,小心翼翼,并未打草惊蛇,他们都在等待着甘宁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