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杨柳岸边温柔的风,将顾危的话一字不落的传入林千重耳中。
“漠北饮冰,难凉热血。”
林千重听完,温雅的眉眼露出震惊。
抬眼时,马车已经走远,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彩衣歪了歪脑袋,“相公,周公子跟你说了什么?”
林千重激动得单手颤抖,“竟是他,竟是他!”
“啊?”彩衣疑惑,“这不是我们和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吗?”
林千重休整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原本就细长的狐狸眼像月牙一样弯起,缓缓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我少年时的第一个好友吗?”
彩衣点点头,“记得。就是你做成的第一笔大生意,卖冬衣的客人。那个人叫任平生,你和他书信来往,都视彼此为知音。”
林千重死死攥住彩衣的手,一瞬间褪去了所有的沉稳,仿佛一个幼稚的少年。
“彩衣,周公子就是任平生!一定是他,只有他才知道我们当年聊了什么!”
这一瞬间,林千重仿佛跨过了五年的岁月,来到了那个莽撞而热烈的冬天,又重新体验了一遍展开那封信时的激动心情。
高山流水,知己难寻。
千里的山海外,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人,如此契合自己的心意,实在是太难得了。
不过林千重没有回信,只是珍重的将那封信好好裱好,装进了厚重的木盒。
这大概就是知己的默契。
若是有缘,自会相见。
五年,他们竟然真的再见了。
而且,他还救了自己的命。
林千重深呼吸,“彩衣你懂吗?那种情感,就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彩衣笑得温婉,嗔了他一眼,“懂了懂了,心动了。”
林千重皱眉,“彩衣,你说什么呢,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这是好友的情感......”
彩衣捂住他的嘴,“好啦好啦,不逗你了,赶紧把这批货卸了,我陪你回淮南。”
林千重点头,“耿耿忆琼树,天涯寄一欢。愿他们此行一帆风顺。”
说到淮南,彩衣温柔的眼里闪过一道冷光。
敢伤害林千重的人,她一个也不会放过!
另一边的马车上,谢菱也在问顾危同样的问题。
“你说的那句话什么意思?我怎么看见林千重的眼神一下就变了,恨不得追上来抓住你袖子一样。”
顾危懒懒支着下颌,将少年时和林千重的之间的事缓缓说了一遍。
谢菱听完,点点头,“倒是有缘。”
此时的四人还不知道,他们的下一次见面,会这么快。
马车在南唐城间穿梭,风一般掠过热闹的烟火和嘈杂的市井声音。
云秦给谢菱第一个感觉就是秀气。
不管是路上的男男女女服饰,还是街道两旁的建筑房屋,都十分秀气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