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二楼窗口,透过宽大的落地窗,看着夜幕下的娱乐城。
虽然谈不上居高临下,但也看个大概,灯火辉煌,隐约还听到舞厅传来的喧闹声。
路辉嘴角露出满意的笑。
年纪轻轻,一路打拼,现在算是功成名就,至少在小县城是首屈一指。
娱乐产业,永远是最时尚的存在。
十三岁那年,家庭条件很差,跟着一位大哥,进了一次当年新安县最好的歌舞厅。
说是最好,也只是一个二层小楼。
进门,就看到一群姑娘,半露着,在舞台上扭动身体,看得刚刚发育的路辉心潮彭拜。
还没仔细看,歌舞厅老板就走过来瞪着眼:“这地方不是你这种小瘪三来的,快给我滚。”
于是,路辉就被赶了出来,真的就像一条狗。
那天路辉发誓,一定要把那帮家伙踩在脚下。
现在,他做到了,那个歌舞厅被自己吞并,就是娱乐城的前身。
歌舞厅的老板被举报,现在还在踩缝纫机。
看姑娘再也不用看别人眼色,甚至那些女人都召之即来,挥手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