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了
提出此问题的是一位基层检察院的30岁新入额女检察官。一直从事刑检助理岗位,基本可以独立办案,入额后忽然间独立承担所有案件的决定,有点不适应,没信心。此外,涉及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比等等很多考核内容,导致本来的工作量由一变二,案件量又多,一时间工作压力巨大。感觉基层很多事情太依赖“经验”,很想静下心来好好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系统的再次巩固法律知识。可现在孩子刚刚六个月,工作量巨大,没有时间学习。导致每天面对案件都如履薄冰。
毕竟法律人都还是有一份情怀。这种情况下,应该在工作上怎么做?
一、一位有经验的年轻女检察官赐教
第一就是要强势,强势。
不管是面对公安、律师还是嫌疑人,千万不要表现出能被人拿捏的模样。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是你退一步他进一尺。一定要坚定。很多时候我也想做个温和派说话小声的小女孩啊~我和我的助理一起讯问时候,嫌疑人面对她经常都是避重就轻含含糊糊,我一顿凶老实了。
还有在一些场合,你必须得拿出检察官的气势来。之前看过一篇挺火的文章,说一个女检察官为了认罪认罚适用率,多次找嫌疑人谈话试图说服他签署具结书,反而被嫌疑人一顿凶,女检察官委屈哭了。对此我只想说,心灵这么脆弱还是换个岗吧。我见过男嫌疑人故意恶心我,在我面前把上衣掀到脖子,如果这时候被气哭了,那还讯问啥呢?曾经有过男嫌疑人挑衅我,说我如果有脑子就会知道他无罪,我立马接口,“我今天坐在这里就证明我有脑子”,嫌疑人立马气势弱了;也曾经见过男嫌疑人呼天抢地跪下求我给他轻一点,我岿然不动告诉他,我们是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我不是你要跟你分手的女朋友,不要想通过这种方式来道德绑架我,嫌疑人只好收敛情绪好好和我交流。唉,我也不想这么强势啊。
第二多记录,记录。
办案最头疼的是法律适用问题,怎么准确定性犯罪是个大问题,我也没有那么强的专业水准。但办案中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小问题,仅代表我个人。比如说追诉时效的问题,一看事实清清楚楚证据明明白白,拾掇拾掇给起诉了,法院说过了追诉时效了,懵逼不。哈哈哈哈。非本人亲身经历。
还有比如说证据三性问题,很明显的言辞证据粘贴复制不必说,我曾经办理过一个案件直接定罪的鉴定意见,没写检材来源……第一遍看卷宗时候没注意到,随意翻第二遍的时候给我惊出一身冷汗。因为我们自己没写过鉴定意见,有时候文书里缺了某项确实有可能注意不到,还好原物证还保存,又让公安补充完善了这份证据。
对于这些工作中琐碎的小事,我是有用文档和写日记记录的习惯。有的时候还会记录工作中的人情世故,比如说政法委牵头召开案件研讨会的时候,如何坚定阐述自己意见,又不至于把公安怼的太难看或者过于没有政治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