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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正科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必须满足哪些硬性要求(1 / 2)

从正科级干部到副处级干部,不仅仅是提升一级那么简单,而是跨越了一个台阶。正科级干部提任副处级干部,这个难度是非常大,尤其县级以下单位,可以说凤毛麟角了。

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主要包括:最低工龄要求、学历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培训的要求、身体条件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要求等等。我们去看最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知道,县处级领导职务任职资格单独列了一条,里面对七个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可见提任副处是很难的。

正科提任副处级干部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呢?

(1)工龄: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必须具备5年以上工龄,这个需要是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工龄。其实5年工龄很容易满足,就算是非公性质的民企工作经历,只要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证明,这三者时间重叠的部分就可以计算工龄。

另外,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是可以计算工龄的。

根据教高〔1990〕001号文件,“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所以,博士在读的时候,已经开始计算工龄了,等博士生毕业的时候,还没参加工作,已经至少自带3年的工龄了,所以提拔副处要求的5年以上的工龄,博士生早早就准备好了。

另外,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2)基层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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