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认为,对于地方单位的中层干部来说,不能高估组织部长的作用,因为一个单位的副职人选是地方一把手决定的。
对于这个观点,我个人不太认同。因为据我自己的观察和了解,一个地方的主官一般只关注单位的正职,而不会去关注单位的副职。
因为地方主官的精力是有限的,选人用人只是他的一小部分工作。一个人连接一百个人就是他的上限,他没有更多的精力去连接几百人、上千人。
一个地方主官,能选出管好用好上百个单位正职就已经很有能耐了,所以对于几百上千的副职的人选,一把手更多地倚重于组织部长来推进和运作。除非某个副职人选,一把手特别关注和留意。
所以,在中层向上突破成为单位的班子成员,组织部门有很大的空间。
今天,就围绕一个单位内部来说说,组织人事部门是怎么发挥作用的。
首先,你想一想,干部提拔最重要的实施条件是什么?
最重要的实施条件就是有空的职务职级职数。
举个例子,单位有多少个副处空职数,有多少个正科的空职数,有多少个副科的空职数。
这些信息,最清楚情况的就是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比如,人事处长、人事科长。
所以,下一次干部提拔会在什么时候启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最清楚。
当空缺职数出现的时候,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找到单位党组书记汇报。
“局长,现在有一个正科空编,请您研究如何使用。”
对于等待提拔的干部来说,这个关键信息有助于他何时找单位一把手沟通合适。
如果他能从组织人事部门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那么他就能在提拔竞争中占得一定的先机。当然,这个不是有绝对优势的先机。但有先机往往比没有先机好。
其次,我再来谈谈组织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方面发挥什么作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章: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