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书记员开始干起,但现在只是一部分人做书记员,而且几乎永远做书记员,这个成长逻辑和成长环境确实不一样了。
但谁又真的想永远只做书记员么,如果不想,那本质上就又没有什么不同。
我做过两年书记员,这算是短的,之前的老前辈老领导做过七八年书记员的都有。
据说跟特定时期的特定政策有一定关系,比如几年前就是不任命新的助检员什么,如果没有机会任命为助理检察员,那么身份就只能是书记员。
当然身份上是政法编,但是活儿那就是只能是书记员的活儿,是不可能独立办案的,是需要漫长的等待的。
据说我们那会赶上点老时候算是到点就能提了,但其实也差额任命。
比如10个书记员竞争5个助理检察员岗位什么的,因此所谓到点就提也是理论上的,有的人在这种环境下等个四五年也是正常的,当然总是比七八年完全不任命要好多了,至少是有希望的。
所以,我们那拨人都是干过书记员的活儿。
我刚开始干书记员的活儿还真有点发怵,那就是咱写字慢、写得又不好看,上大学从来都是管女同学记笔记的,一想到书记员这个记录这个工作就真的有点发懵了。
比如刚上班在批捕处,提讯笔录都是手记,检察员问,嫌疑人答,人家根本不等你啊,而且什么都说,也不知道那句有用没有用,要是有闻必录的话,几十页都记不完,而且记多了,肯定越记越乱啊,急得我真出汗啊。
有时候,我真的会打断提讯工作,让嫌疑人慢点说,我好记下来。
我们处长是干过反贪的,一看我这种情况,就告诉我先别记了,我就问不记了行么?他说你先听着,听完了你再挑有用的记。
其实也就是在头脑里整理笔录,然后挑选最关键的信息记录下来,那些颠三倒四的话也不用记,有些一开始没说明白,后来说明白的,你就更不应该上来就记,因为记上以后手写的也不好改,而且认真听反而更容易抓住要点。
而且在提讯之前必须认真看卷,不是只有检察员看卷,书记员也要看卷,如果不明白案情,不知道嫌疑人说得是什么你怎么记,你也不知道真正的要点是什么,而且还要注意听出嫌疑人的言外之意。
真正了解案情之后,还会带着问题来记录,有些细节问题检察员没有问到的,书记员也可以发问。谁说书记员在提讯时不能说话了,你也是承办人之一。
所以做好书记员的第一个启示其实不是听完再记,而是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作承办人。
谁说合同制书记员就不是承办人了,谁说合同制书记员就不能向嫌疑人发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