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小说>入编的那些事儿> 第278章 企业可以裁人,为什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可以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78章 企业可以裁人,为什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可以(2 / 2)

1.机关单位(行政编)缩编5%

一大堆人不懂官方话语的人将缩编与裁员混为一谈,引发一阵兴奋,甚至喊出要取消编制,末尾淘汰的之类话,这就纯属门外汉的自嗨!

缩编不是裁员,只是自然退休后不招新人,或者退二进一,退五进三而已。不过网上这种情绪的出现,也着实反映了老百姓对公务员铁饭碗制度的不满,需要引起重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公务员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第三十条: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其实上面两点基本上可以忽略,体制内要想连续两年不合格,比连续两年优秀还要难上很多倍。只要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常是很难开除的。这个我写过相关文章,就不展开讲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