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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内生逻辑与规制(1 / 2)

【内容摘要】热点事件极易滋生网络谣言。谣言的认定应注重两个区别,一是“科学质疑”与“非法造谣”,二是“善意传播”与“恶意传谣”。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内生逻辑是吸粉引流的“流量驱动”,其行为的结构链条为:社会公共话题领域内的基础性热点事件+不良心理动机的虚假信息发布者+主动配合或被动接受的当事人+虚假信息制造与传播+有意或无意的网络受众+真相揭秘舆情反转。热点事件网络谣言的应对规制主要包括,对“人”采取网络禁言与失信惩戒措施,对“事”进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细化规定,有权机关与部门应坚守法治底线,构建法治化通报制度,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关键词】热点事件 网络谣言 内生逻辑 流量 应对规制

文章来源:《政法论丛》2023年第4期

因篇幅所限,省略原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当前,恰处“信息过载与信息碎片化特征显着的后真相时代”,网络技术的爆炸式发展倒逼国家治理模式的鼎新。“网络热点”一词脱颖而出,成为占据公共资源的核心要素。热点往往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能在网络空间中迅速传播,点击率高,占据“头条”“热榜”等网络热搜榜的前列。热点既可以是某一现象,即特定的社会现象经媒体传播扩散后,在某一特定时间(时期)内成为舆论关注与社会热议的网络焦点。热点也可以是某一事件,即在一段时间内,通过网络传播形成舆情的特定事件。相对于较为长期、固定和静态的现象来讲,热点事件的突发性、紧迫性与时效性更强,更容易在短期内积累大量关注,对舆情发展的冲击力更大,对司法执法的影响也更深刻,所以更具研究价值。

无论是纸媒时代还是网络时代,都存在引发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随着科技手段与传播方式的发展,热点事件也呈现出新的发展变化态势。主要表现为:一是传播加快,二是影响增大,三是持续时间缩短,四是热点更迭迅速,五是更容易引发“误导性舆情”,进而形成“网络暴力”。误导性舆情是指极少部分在网络上具有号召力、影响力的个人或组织,罔顾客观事实真相,通过编造某一特定事件,或利用已经发生的热点事件,故意制造能够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性判断的网络舆情。误导性舆情引发的实质是围绕热点事件而产生的网络谣言,所以,“舆情往往伴随谣言、流言产生。误导性舆情所涉及的信息假中有真,真中有假,似真似假,非真非假。”更可怕的是,在因谣言而产生的误导性舆情的挟持下,在网络热点事件中极大概率会出现网络暴力。根据“三部门”刚出台的征求意见草案,网络暴力泛指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多种暴力行为。该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极易造成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因此网暴与网络谣言密不可分。由此可见,在网络法律关系复杂多元的时代背景下,整治网络乱象,打击造谣传谣,规范数字信息的传播秩序,推动网络有序运行,属实迫在眉睫。治理造谣传谣的网络乱象,关涉到两个基本的前提概念,一是网络热点事件,二是围绕热点事件所产生的网络谣言,两者是对网络谣言现象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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