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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拔副科级干部需要哪些程序,取决于干部管理权限。如果是县区一级,副科级以上干部归口县区委组织部,属于县管干部,提拔权限不在单位人事部门,因此必须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正常情况,需经过六到七个环节。
首先是酝酿提名,由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或县里领导提名推荐;然后根据酝酿提名推荐的人选,设定考核条件,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到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形成拟提拔人选,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拿出初步名单;然后上五人小组会(书记、县长、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上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会通过后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任职文,走马上任。点此加群
一般来说,在县区一级提拔一个副科,只要五人小组会成员有一个领导同意提名,或者县委常委会有常委甚至副县长推荐,由他们和组织部长与两位主官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提拔基本没什么问题,其他的按程序走即可。而如果是正科实职岗位,特别是乡镇、重要行局党政主官,则必须由两位主官,特别是县区委书记点头。
如果是市一级机关,副科归口人社部门管理,只要单位有岗位空缺,经主官同意,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履行必要的组织程序进行公示后,报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如果是省一级以上机关,科级干部人事管理权在本单位,基本上到年限就提,只需在单位内部考核公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既定程序完善提拔手续,就没什么问题了。
参公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提拔程序与公务员一致。其他事业单位科级即管理八级以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参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条例执行,在局部环节略有变化,但大体上无公务员一样,在程序上没有太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