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支霰弹枪齐齐开火,为了提高停止作用力,使用的都是12号鹿弹,杀伤力适中,
既不像鸟弹那样给屁股来一次嵌入式钢珠体验,也不像0号独头弹那样当大号步枪弹来打,
每枚鹿弹中包含着9枚弹丸,出膛后就散布开来,在五十米的距离上仍然能保持不错的准度,
20米的散步大致与茶杯垫差不多大,百米距离上对0.9平米靶标上靶率为57%,
如果再加上枪口缩喉,一百米内基本上可以看到就打,
现在短短几十米的距离,而且齐军的防御只能依靠棉质与土布衣物,要不然就是依靠脂肪,鹿弹的杀伤力已经足够了。
一片钢珠组成的金属风暴扑面而来,齐军在弹丸入体后直接扑街,前方的士兵齐刷刷倒下,甚至连轻机枪的阻敌效率都赶不上。
后方的士兵看到这恐怖的场景,两腿迈不开,膝盖一软就跪到了地上,没有了觉醒剂的齐军战斗意志上也不比国内其他部队好到哪去。
霰弹枪手收起枪,要是这帮人再冲过来他们也不好办,毕竟全枪的备弹数也就7+1,手速快点的老红脖子能在15秒内打完,随后再掏出左轮手枪玩美式居合术。
但齐军士兵不敢赌,毕竟谁也不知道对手枪管下长长的弹仓中有多少发子弹,要是像斯宾塞那样就完蛋了,当年北军士兵可是称这些连珠快枪为一星期枪,意思就是装一次子弹后够打一个星期的。
这边的清缴工作在霰弹枪的不讲武德之下进展很快,18.4毫米口径的枪管看起来很有威慑力,而脚下遍地的红色弹壳与躺在地上哀嚎的齐军则证明了霰弹枪的威名,虽然不会顷刻夺去性命,但这种血肉模糊的场景最能激发人的恐惧。
另一侧的连长对付的是隐藏在山体之中,只露出狭窄的射击口,气焰嚣张的碉堡。
碉堡内的守军仰仗着自己一大半空间都处于山体之中的优势,肆无忌惮地开火,就算连长将狙击手拉了上来也无济于事,
狙击手的步枪上虽然有一个4倍的光学瞄准具,但不代表他的精度能支撑他命中矩形的开口,臣妾做不到啊!
在德拉贡诺夫堂堂出厂之前,世界上的所有狙击步枪都是临时上阵,在生产线上挑出精度高的步枪,装备上瞄准镜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