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重农抑商,这也是太祖定下的国策,但是和后世传说不同的是,大明其实一直是有商税的。
大明商税大体分为内地关税和海关税。
海关税好说,因为大明的海禁政策,只会针对番邦使团朝贡时所携带的私货,而且大明还规定了使团规模,所以这部分的交易额极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内地关税则是以市税、过税、船税来征收,其中市税包括门摊税、塌房税、交易契税、竹木抽分等等,以各地税课司征收,过税则是主要针对贩运,包括钞关税、抽分税、门税等等,船税则是只针对水路运输的货物,按照船只大小来收取。
大明建立之时,因为蒙元的横征暴敛,天下商户疲弊,蒙古人手下的色目人控制了大明绝大多数贸易,随着太祖朱元璋驱逐鞑虏,这些色目人的生意自然也就废掉了,所以朱元璋为了恢复大明的商业,制定了三十税一的政策,不过随着朱元璋的去世,也就被莫名其妙地固定了下来,从此之后,大明的商税基本上就是按照三十税一执行的。
如果大明是如此低的税率,商业应该比较发达才对,为什么明初百年的商业并不发达呢?
问题还是出在朱元璋这里。
朱元璋在位时对天下人进行了分类,将天下百姓分为了民户、军户、匠户等几个类型,商户自然也在其中,而为了让百姓能够固定在一个地方生活,方便朝廷管控,朱元璋自然而然地提出了路引制度,百姓想要去其他地方,需要地方衙门开具的路引,商户自然也要有商引,如此一来,商户就失去了行商最重要的优势——互通往来,毕竟出都出不去,商户能找谁交易?
商引控制在地方衙门手里,而地方衙门又往往和世家大族交好,普通商户很难拿到商引,所以利润最高的异地交易也就落入了世家大族的手里,导致在本地和附近交易的普通商户很难做大,而世家大族因为和朝廷官员的关系,往往又以各种方法偷税漏税,将绝大部分税款隐匿不报,朝廷到最后自然也就收不到什么税款。
对此,王直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才会说可以试一试开征商税,因为他知道,皇帝手里其实是有一个大杀器的,那就是朝廷官员不得经商。
之前说过,太祖朱元璋还没起兵的时候,也是过了一段颠沛流离的生活,亲眼看到过蒙元官商勾结,趁着饥荒囤积粮食大肆敛财,逼得无数人流离失所,易子相食,所以朱元璋建立大明以后,直接禁止官员经商,后来可能是因为自己给的俸禄太低,所以放开了一点,允许地方上低级官员的家属经商,但是四品以上不允许,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公侯内外四品以上官,不得令子弟、家人、奴仆于市肆开张铺店,生放钱债及出外行商中盐,兴贩物货,官员之家,不能于所部内买卖。
朱元璋死后,这一条基本上被朝廷忽视了,朝廷百官和藩王勋贵家里都有生意,只不过大家都是用亲戚和家奴的名义经商敛财,用以支持他们的奢侈生活,当年朱祁钰弄的京东号就是这样,在郕王府里找了个亲信冲做掌柜开办的,都察院也知道,不过他们也没有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