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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章 阮太后决定签约了(2 / 2)

杨善立刻提醒道:“这不是还没支付呢么!要不廷上侯给你们大越国去封信,让你们国内先把这些粮食交付了?”

丁烈立刻摇头道:“不行,合约还没有谈完,我大越国凭什么交付。”

“那不就得了。”杨善嘲讽道:“廷上侯还是早些将陛下的要求答应下来才是,日子拖得越久,你们大越国要掏出的就越多。”

二人针锋相对,吵了整整两个时辰,丁烈终于做出了让步,双方将最终的价格定在了二十五万两一座城池,但是因为大越国拿不出那么多的银两,故而折算成了大越国的特产,例如香料、巨木等等,这都是大明需要的,户部即便想出手也比较方便。

最终的合约终于成型。

第一条,大明要求大越国承认此次开战错在大越国,大越国以番邦小国妄图挑衅宗主,必须上表承认错误,并保证今后不会再犯。

第二条,大越国入侵大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故而需要赔偿大明的损失,包括大越国入侵过的城池,乡镇,村子等等,因为各州府有大有小,损失不一,故而平均计算,每个州府赔偿二十五万两银子,总额为四百万两。

第三条,大越国不必再交出朝中主战派大臣,但是却必须将他们罢官去职,不得再继续在大越朝廷担任官职。

第四条,大越国支付给大明的出兵费用,每月十万石粮食,自大越国入侵之日起计算,按双方缔约之日截止。

第五条,为确认大越国恭敬之心不假,大越国需每年给大明岁币一万两,粮食十万石。

第六条,大越国可以保留边境百里内城池的城墙和关隘,但是驻军不得超过一千。

第七条,合约签订之后,大越国需要在半年之内完成主战派大臣的处理,在三年之内按照合约完成所有财物的交付,若超过一日,合约自动作废。

虽然这份合约对于大越国极为不公平,但这已经是丁烈拼尽全力争取下来的结果,即便国内不同意,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了。

对于这份合约,黎宜民也没有什么意见,喜滋滋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计划进行到这一步,后面的事情就都要在大越国国内进行了,自己要早些赶回去,完成剩下的事情。

和谈的事情进行到这里,剩下的就是将消息送回国内,然后国内批准同意之后将国书用印送回来,届时就能正式生效了。

但是,让丁烈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合约送回大越国之后,顿时便在大越国国内掀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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