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宴轻笑的扯了扯唇角,“那时候是晚上,情急之中我也是乱跑,反正只要脚下还有路,我就拼命的往前跑,然后不小心踩到泥沼,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好在那块是湿地,泥土松软,加上山坡也不算高不算陡,虽然造的有点埋汰,但没怎么受伤。”
沈浣听的拧起眉头,“所以,你是这么脱身的?”
“没有,那个保镖很快就跟着追了下来,我又慌不择路的选了一个方向就往前跑,
不知道跑到了什么荒郊野岭,林间突然冲出一头狼,大概是我命好,它先扑向了那个保镖,
保镖猝不及防向后仰倒,别在腰间的枪被甩了出去,回过神,他立马想伸手去摸,但因为被狼死死压在地上行动受到了限制,
我瞅准时机,快步上前,先他一步将枪抢到自己手里,感受到危险,那头狼扭头向我看了过去。”
狼对人的攻击没有差别,许是因为他身量小,那只狼先注意到了那个保镖。
如果狼向他反扑过来,没命的就是他。
他当时什么都没想,也没有时间想,手指一收一放,接连扣下扳机,将那一人一狼全部解决。
那是傅斯宴第一次杀人,鲜血飞溅的那一刻,说不害怕是假的。
可他根本无暇害怕,既然林间会冲出一只狼,便随时有可能冲出第二只,第三只,甚至是比狼更为凶猛的野兽。
子弹有限,他必须赶紧从山间离开。
二十多年前,大哥大二哥大的时代,手机是奢侈品,保镖没有,而他的电话在被绑的时候就掉了。
没法求救,他只能凭着感觉找路,紧握着那把枪,一刻都不敢停的往前走,边走边沿路留下记号。
三天后,傅家的人终于找到他,那时候他已经冻的嘴唇发紫,昏迷在路上,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把枪。
被救回去后,他发了五天的高烧,幸好他好动,每天上蹿下跳的,体质比一般的同龄小孩子要强健许多,熬了过去。
欺负他小,被人当了一回软柿子,小傅斯宴气坏了,身子养好,他就跑去了部队。
从那之后,崩溃的人从傅海钧变成了楚柯。
人儿小不大点的,一天到晚的净能闯祸,还拉着他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