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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权相秦桧:从抗金义士到南宋奸佞(2 / 2)

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南归,面见宋高宗赵构,此时的他已完全转变立场,坚定主张与金议和,寻求短暂的和平。这一转变不仅得到了高宗的认可,更让秦桧迅速崭露头角,一路升至宰相之位,成为南宋朝廷的核心决策者。

在绍兴元年(1131年)至绍兴八年(1138年)间,秦桧两度出任宰相,其权力达到顶峰。他运用各种政治手段,极力排除异己,巩固自己的地位。张浚、赵鼎等忠贞抗金之士,均受到他的打压,甚至面临生命的威胁。这种政治清洗,使得朝廷内部主和之声日益高涨,抗金力量遭受严重削弱。

更为令人痛心的是,秦桧不仅压制主战派声音,还迫使高宗下令北伐大军班师回朝。这一决策直接导致了岳飞等抗金将领无法继续施展抱负,甚至遭受不白之冤。岳飞,这位忠诚于国家的英雄,因秦桧的陷害,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含冤而死。

在秦桧的操控下,南宋朝廷逐渐失去了抵抗金国的决心和力量。绍兴和议的达成,虽然暂时缓解了战争的压力,但却是以牺牲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为代价的。秦桧的这些行为,不仅强化了自己在朝中的独裁地位,更使南宋陷入了更为深重的危机之中。

四、绍兴和议与身后争议

绍兴和议,发生在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是秦桧政治生涯的巅峰之作,也是南宋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一和议是在秦桧主导下,南宋与金国之间达成的和平协议,旨在结束持续多年的战争状态,寻求南北之间的相对稳定。然而,和议的内容却充满了屈辱与妥协,南宋被迫向金称臣,承诺定期纳贡,并割让大片领土,包括唐州、邓州以及商州、秦州的部分地区。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和议中还包含了一项特别条款,即南宋不得以无罪之名罢黜秦桧的首相职位,这无疑确保了秦桧在和议达成后能够长期掌控朝政大权。和议达成后,秦桧地位更加稳固,先后被加封太师,进封魏国公,权势达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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