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雪皑之上,四际无边。一眼看去,只剩下光秃秃的树,还有一眼看不到的白色。
这样的一望无际,是让人感到畏惧的。
营边,赵思礼坐着,李景隆蹲着。
同样是白色的布,紧紧缠绕在赵思礼的右腿上。原本走路就有些跛,这下好了,两条腿,都落下了残疾。突然之间,赵思礼心里觉得,这辈子就算是完了。
他是被人背到这里的,最好的一点,就是这里背风,不像大营似的,迎风而建。
“小公爷,您别这样,礼数不对。”
李景隆蹲着给自己缠绕伤口,赵思礼心里头,总觉得不是滋味。倒不是心疼李景隆,而是害怕。他只是一个兵马指挥,而李景隆却是曹国公府的大公子。
两人之间,社会地位的悬殊。甚至是在军中,地位也天差地别。
“莫啰嗦,你这腿,是因为救我而断的。我若是不管你,那还是人嘛。”李景隆反啐一口。
赵思礼捂住双腿,不让李景隆继续绑,“您是将,我是兵。没了一个兵,那还成。可没了一个将,那仗也就打不了了。再说了,我这贱命,死了便是死了。可是您,却是万万不能出事的。”
“我爹说了,谁救了你的命,那就得掏心窝子。”李景隆不由分说,抬过赵思礼的腿,抱在自己怀里。
其实,还有一点,李景隆藏在了心里。那就是,虽然原本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可这一次之后,李景隆发现了赵思礼的特殊地位。
这个兵马指挥,看似官阶不高,却好似是朱允熥的宝贝疙瘩。
“吴王得有自己的人,这如果不是咱们,那咱们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这是李文忠的话,李景隆始终记在脑子里。可现在看来,吴王似乎与自己家,并不是十分的亲近。
淮西武将中,朱允熥更为的亲近常家,再就是蓝玉。最近,又加上这个赵思礼。而曹国公李文忠,却和太子朱标更为的亲近。
这虽然不错,但李文忠却起了担忧。
往来之间,朱允熥对李文忠,更多的都是体面上的客气。对蓝玉和常家,是掏心窝子。
既然不是自己家,那就与朱允熥的宝贝疙瘩,多亲近亲近,这也不是坏事吧。
“老赵,你说啥呢。老李的命,是你救的。到了(liǎo),我也不能不管你不是。等咱们回了京城,我找最好的大夫,给你瞧腿。”
赵思礼抱着自己的腿,苦笑着,“吴王先前找过太医,瞧了几眼,就说不好治了。他们说不好治,那也都是台面上的话。下官的腿究竟如何,下官心里头跟明镜似的。”
只是,李景隆怎么也搞不懂,朱允熥为何单单看中了赵思礼呢。
论才能,赵思礼又远远不如旁人。论长相,赵思礼又跟武大郎似的,也没什么可取之处。唯一不错的,似乎就是跟着开平王常遇春时的资历了。
“你说,吴王他究竟是看中你啥了。那么多人,要让你来挣军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