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科幻小说>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103章 大炼钢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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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大炼钢铁(三)(2 / 2)

斯佩西被溅了一脸的血,整个人都懵了。这时候他看见树林边上出现了几个男人的身影——原来刚才那个金发女人不是让盗贼别过去,而是让这几个男人先别过来啊……

伦吉尔转头看向金妮:“你怎么射了那一个?”说好的先干掉这个再去干掉那个的呢?结果现在金妮自己抢了个人头。

金妮嗤了一声:“不一下子把他们都干掉,那个家伙就会去抓人质了。”盗贼可不讲

什么骑士精神,真以为会排着顺序一个一个上啊。

伦吉尔无话可说,对于盗贼,她了解的真不如金妮清楚。

但是这一下也就够了,伦吉尔高兴地看看自己绑在手臂上的□□:“果然这个什么——弹簧实在太棒了!”比弓弦还要给力,再加上精钢的箭头,黑野猪皮甲算什么,恐怕地行龙皮甲也能射透。

“如果真的是黑野猪,□□并不好对付。□□可以穿透它的皮,但除非射中眼睛或喉咙,否则很难一击致命。地行龙就更不用说了,比这长十倍的□□大概才能对它造成威胁。”何塞走过来——刚才他们几个男人在那边挖土,只留下伦吉尔和金妮陪着伯爵小姐,没想到居然会有不长眼的强盗撞上来,正好成了试新□□的靶子。

“小姐——”去另一边解个手的莉斯没想到会碰上强盗,险些连裙子都没整理好就急慌慌地跑过来,一边观察陆希的表情,“您怎么样?”一定是吓住了?

陆希摆摆手,把□□递给一边的金妮:“人抬到马车上去,要给他治伤。”

她确实做不到像伦吉尔和金妮这样,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守法公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适应这样的场面,幸好她将来会回去。

其实斯佩西的运气真的不错。

陆希一行人是来找煤矿的。

在给冯特伯爵展示了新的炼钢方法之后,整个玫瑰城堡的上层都“真香”了,然后找煤这件事就提上了日程。

无奈陆希真的并不懂探矿,而光明大陆的人对煤的概念又仅限于泥煤和褐煤,所以陆希只能形容了一番“黑色、光亮、坚硬、有光泽”什么的,然后就让大家按这个去找了。

结果这几天,长云领边境的村子就传来了消息,说他们发现了这样的石头,结果陆希高兴地跑过来,发现那些人找到的是黑曜石……

虽然这也算是一种宝石,质地特别好的那些被制做成丧仪首饰,在寡妇当中应用还挺广泛,但对陆希来说没多大价值——她还打算用烟水晶抢夺寡妇们的市场呢,价值可比黑曜石贵重。

结果煤矿没找到,倒救了个人。更妙的是苦行主教正好要来这里分

发圣水,跟他们是同行的。

如此一来,幸运的斯佩西虽然断了腿,却遇到了好医生。并且更幸运的是,他的腿骨没有完全折断,虽然骨裂非常严重,但并不需要开刀什么的,陆希给他稍微正了正,之后苦行主教一个圣光刷过,他就活蹦乱跳了。

但是,在给他治疗的时候,伦吉尔发现了他耳朵后面的烙印——尽管有植物汁染色,但女骑士侍从还是一眼就看破了他的伪装:“你是流放犯!”

“我,我——”斯佩西死里逃生的兴奋顿时变成了恐惧,“我没有犯罪!”不,也许不能这么说,加入强盗团伙之后,他跟着父亲贩卖赃物,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罪。可是他被流放,却绝不是他的错啊!

伦吉尔皱起眉,手里已经握住了匕首——被流放,还能好好活着的人,不是本身凶悍,就是加入了强盗团伙,在她看来,都不是好人!

陆希摆摆手止住伦吉尔:“说说,你没有犯罪,为什么会被流放呢?”看这人之前抱着强盗的腿让她们先跑的样子,的确不像什么坏人。

斯佩西到现在才敢抬起头来看看这位伯爵小姐——之前他一听说这位是长云领伯爵的女儿,赶紧就把头低下去了。即使这位小姐据说是私生女出身,也不是他这种平民能够抬头直视的。

但是他一抬头就惊了,伯爵小姐摘掉了面纱,露出来的那张脸——好像他的母亲啊!

当然不是说长得像,而是这位伯爵小姐显然也是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她的轮廓在某些方面真的跟他的母亲很像,甚至她的眼睛颜色更黑一些,像黑色的琉璃,又像午夜无星的天空。

可是这位是伯爵小姐,所以尽管她是双黑,也能够平安尊贵地生活。而他的母亲,却不知道在哪里,甚至不知道是死是活……

一股热流涌上了斯佩西的胸口,梗住了他的喉咙,冲出了他的眼眶,他忽然就在伯爵小姐面前哭了起来,像个傻子一样边哭边讲述了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以及他的计划……等到他哭够了,才发现自己手里攥着一块手帕,镶着细致的花边,原本白得像雪一样,但现在已经被他的眼泪鼻涕给弄得一塌糊涂

,显然是只能扔掉了。

斯佩西的脑袋轰地一声,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做了什么——这块手帕能值他一条命!现在把他杀了论斤卖肉,都赔不出这一条手帕的钱。

他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却看见伯爵小姐正在沉思:“王都吗?所以你想去王都找她?这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斯佩西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明年我们要去王都,把你捎带过去就是了。”

斯佩西一阵狂喜,语无伦次:“真,真的吗?感谢您仁慈的小姐,愿主保佑您!”

“哦——”伯爵小姐笑了一下,“我倒用不着主来保佑。不过,你有想过怎么找她吗?”

“我不知道——”斯佩西的眼睛又黯淡下来,“但我听说,领主的那个朋友是公爵的儿子,即使在王都,公爵也不多……”他一个一个地打听过去,总能找到的。至于找到之后会怎么样,是不是会得到他的母亲已经去世的噩耗,他不敢想。

伯爵小姐点了点头:“既然你有主意了,那就很好。你的货物呢?把它捡回来,跟我们回青石城。”

斯佩西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之前逃命的时候他扔掉了一个包袱,不过里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真正的家当他都揣在身上呢。

这家当里包括两枚银币和一枚红铜币,一枚他低价收来的细银戒指,一个瓷盘子——然而摔倒的时候已经磕成了两半,以及他拿来做记号和算账的一块黑石头。

“这是什么?”伯爵小姐的手忽然伸过来,拿起了那块黑石头。

她的手如同象牙雕刻的一般,捏着那块黑乎乎的石头,更显得那石头脏了。而且也确实是脏,那种石头比较软,稍微一蹭就就会把手指染黑,所以斯佩西平常都是用树叶包着它。

现在它也把伯爵小姐的手指染黑了,这该死的石头!

斯佩西一边想,一边脑袋昏昏地回答:“这是我在生荒地捡的石头,以前强盗团里用它来做记号……”比如说准备在哪儿集合抢劫什么的,就留个约定的记号。

“生荒地?”斯佩西惊讶地听到伯爵小姐的声音似乎很高兴,“能带我们去看看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但是,等等,伯爵小姐要这种脏兮兮的石头吗?这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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