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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安息(帕提亚)的种姓制度和拜火教(1 / 2)

安息国教拜火教也称祆教琐罗亚斯德派,他们实行了一种与印度种姓制度相似的社会等级制度,将全体国民分为五个种姓:

祭祀:对应印度的婆罗门,享有最高的社会地位,负责宗教事务和仪式。主要是圣火的保存和使用,一般内部通婚,其它阶层很难进入。

武士:对应印度的刹帝利,构成帝国的军事贵族阶层,负责保卫国家和执行法律。安息皇帝也属于这一阶层,日后替代安息的萨珊波斯继承了这一制度。

文士:这个种姓是波斯独有的,包括文士、医生、艺术家、术士等享有免税特权的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相当于唐宋以后的士人阶层,但是范围更广,更类似寒门。

纳税种姓:包括农夫、工匠和商人,是帝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位与印度第三等的吠舍接近。大汉的农工商,这个不用多说。不过农夫指的是自耕农和小地主,佃户不属于这一阶层。

不净人:基本相当于印度第四等的贱民首陀罗,从事卑贱职业,社会地位最低。奴隶或者和污秽打交道的职业,掏下水道处理垃圾一类的。

拜火教是最早的一神教,但是因为安息的军事优先考虑,他们在征服其他民族后吸收了当地的多神崇拜,变得有些不伦不类,这个坑在萨珊波斯灭亡也没填上,导致消亡时已经没有多少人信奉。

秦国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改造印度的经验,这些经验已经基本得到完善。秦王刘胥决定抽调大量祭司前往安息,旨在对当地的拜火教实施全面改革。

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将皇帝神圣化,即提升皇帝至第一阶层。这意味着他将与秦国未来的皇帝一同被尊称为天子,并将周礼中有关天子的设定应用到这个新的身份中。

此外,他们还决定将主神更改为黄帝。因为刘姓源于此,所以黄帝将被视为天帝。只有天子才能举行对黄帝的祭祀仪式。在印度和安息地区,黄帝分别被放置在梵天以及火、光明、太阳神密特拉的位置上。

对于神话体系的重建工作,秦国正在全力以赴地推进着。他们计划将婆罗门教、佛教、拜火教、萨满教等被征服民族的宗教纳入刚刚起步的道教体系之中。

以黄帝为天帝,在天空之上建立起一个天庭,各种神明都将成为其臣子。汉人将被尊为正神,而其他各族则被视为妖魔鬼怪所化的小神。这样一来,整个神话体系就形成了一个完整且具有层次分明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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