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陆,西拜郎。
霍姆斯·弗莱德走进一家酒馆,拉来一把椅子,坐到了酒桌旁。
作为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混乱最多事端的地方,这里的酒保自然不会是文质彬彬的类型,与之相反,这里的酒保满脸横肉,腰上别着两把左轮手枪,背上还背着一把风格极其粗犷的霰弹枪——这大大地减少了挑事的人出现的频率。
“回来了,“猎手”,这次收获怎么样?”
“还行,稍微出了点小岔子,不过已经解决了。”
霍姆斯挥手拒绝了酒保递过来的烈酒,酒保咧开满是酒气的大嘴笑到:“你这该死的家伙,每次到老子的酒馆都只点冰水不点酒,要不是老子见过一次你徒手打爆一个酒鬼的脑壳,还以为你是个娘们。不,这里的娘们都能喝两大瓶。”
“作为一个“猎手”,我最需要的是清醒,它让我能够精准地把子弹送入敌人的脑壳。”
霍姆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随意地说着。
“说回正题,上次我让你帮忙打听的事情,有结果了吗?”
酒保先是从旁边拿来一瓶酒给自己满上,霍姆斯闻着那股极其刺鼻的酒精味就知道这东西划根火柴就能点着。
“结果有了,不过……”
霍姆斯从腰间取出一个皮夹子,抽出两张面额一磅的纸币拍在了吧台上。
酒保笑着摇了摇头,伸出一只肥壮的手掌。
“不够,得这个数。”
霍姆斯微微眯了眯眼睛,他又掏出三张一样的纸币放在了吧台上,酒保笑着就去抓,霍姆斯一把就按住了他的手。
“你最好……确保你给出的情报匹配的上这个价格。”
酒保脸上的横肉颤了颤,看了一眼抓住他的手腕好像钢锢一样的手,谄谄点了点头。
霍姆斯收回手,酒保把整整五磅纸币塞入了口袋里,嘴里嘟囔着:“见鬼,你这个身高不到六尺(英尺,六尺约一米八)的小家伙怎么这么有劲?”
“快说。”
酒保喝了一口烈度极高的酒,压低声音说到:““黑手”他们约在明天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在红鸳鸯馆对面再过去一条街的小巷子里交易,说是总的交易金额超过五百磅,已经确认过了,你要的红眼蜜獾也在交易范围内,是其中的重头货之一,该死,为什么一只动物的尸体能卖这么贵?这都值二三十个奴隶的价钱了。”